时事

标获拍卖屋 屋主是别人
承包商花了7.5万无家可归

王良水(中)希望能讨回公道,左起吴秀丽及方群龙;右起为陈宣鍀及云爱娥。

(槟城6日讯)承包商3 年前通过拍卖公司成功竞标一间位于湖内的组屋单位,并在缴清7万5000令吉的款项及装修好欲入住时,被一名自称是屋主的男子赶出家门,至今仍无家可归,寄宿哥哥的家。

王良水(承包商,45岁)表示,他2015年10月24日以7万5000令吉竞标一间位于湖内的廉价屋单位,当天就缴付了7500令吉的支票。



他说,该拍卖商随后向他推荐一家律师楼,并在后者引导下,先后开出3张总额为6万7500的支票给该律师楼以支付该房产。

“我缴交了上述款项后,律师楼建议我剪掉该组屋的门锁后接管,而我也遵从该建议,并花费约3万7460令吉装修。然而,装修工程完毕后准备入住时,突然出现一名男子自称组屋是他的。”

他表示,虽然他当时告知该男子,本身已通过拍卖购得该单位,但对方非但不听其解释,还把他赶出家门。

“我马上联络该律师楼,但律师楼方面表示无能为力,建议我联络该拍卖公司;我回头去找拍卖商时,他们要我去找银行(负责该房产),当我见了银行职员后,他们要我去见他们的律师。”

王良水表示,他们当时无法给予满意的答复,并要求给予多一些时间,但至今都无法给予任何答复。 



他透露,本身曾先后到警局、反贪委员会及国家银行投报,但皆没有满意的答复。

半年内又重新拍卖

“其中,警方在我报案后完全没有回复,直至我向民政党投诉和报案后,警方才于日前传召我录取口供。而让我讶异的是,该组屋单位于2016年4月23日又重新列入拍卖。”

王良水今早在母亲云爱娥(83岁)与民政党丹绒区部主席方群龙、民政党丹绒国会协调员拿督吴秀丽及光大区协调员陈宣鍀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

疑有欺诈或疏忽成分

方群龙表示,事主是通过竞标方式及各种正当管道如律师楼、银行等购下该房子,然而却发生这样的事情,因此他质疑,当中是否有欺诈或疏忽成分,值得关注。 

“若间中存在欺诈成分,那么警方就必须查出来并加以严惩,若是因程序上的疏忽,那么涉及单位就必须负起全责。 ”

他表示,他也会就此事向律师公会的纪律小组投报。

他提醒民众,在进行类似交易时必须谨慎,而且所委托的单位必须是可以信任及有口碑的,以避免发生不顺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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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受管控令影响 拍卖屋可否延期付余款/林国强律师

受行动管控令影响下,可否延长支付拍卖房产余款的期限?

银行取得一名原买家(银行借贷客户)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售卖令,于2021年4月5日拍卖有关房产给新买家。

新买家无法按国家土地法典第 257(1)(g)条文规定的120天期限届满日期(2021年8月3日)之前,支付购买价的余额,原因是2021年6月1日生效的1988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法令(342法令)第11条文,以及2021年7月3日生效的复苏行动管控令(RMCO),导致其贷款申请文件的处理出现延误。因此,新买家向高庭申请延期支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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