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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财长:无国内记录
刘特佐首相继子海外收入未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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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哈里发文告表示,即使首相继子里扎和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把来自海外的收入带进大马,这也将免征所得税。

(吉隆坡19日讯)第二财长拿督斯里佐哈里阿都干尼说,根据内陆税收局初步发现,首相继子里扎和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近几年来并没有来自大马的收入记录,亦没有将来自海外的应税收入带入大马。

他发文告说,即使他们把来自海外的收入带进大马,这也将免征所得税。



佐哈里补充,若当局之后发现他们的任何收入涉及税收,或涉及欺诈、故意违约或疏忽成分,内陆税收局有权在5年内或任何时候对这些人进行评估。

他强调,大马采用自我评价制度,即要求个人或公司决定并计算其应缴税收入和纳税义务。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纳税率可在年度国家财政预算案中作出调整。在自我评估制度下,纳税人需接受任何有关收入申报的审计。

佐哈里说,若一个人没作出任何申报,内陆税收局有专门团队以持续分析和辨别,一旦发现税款应被纳税,则会严惩涉及者。

“对内陆税收局而言,根据财富或收入传闻来向任何个人或公司征税,并不是该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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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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