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指“今日大马”严重诽谤
郭鹤年驳推翻政府指控

郭鹤年否认反国阵政府。

(八打灵再也26日讯)马来西亚首富郭鹤年今日严正驳斥他企图“推翻政府”的指控,并表示“今日大马”所刊载的数篇文章,已对他个人名誉造成严重的诽谤,因此保留对该网站与作者采取所有必要行动的权利。

郭鹤年办公室今午发文告指出,郭鹤年认为,任何指他“图推翻政府”或“希望华裔治国”的攻击,不只是毫无根据,更是匪夷所思,因此严正看待有关文章所提及的所有攻击。



文告说,上周出现一些报道,污蔑郭鹤年对大马的奉献以及对大马民主程序的廉正。

文告指出,郭鹤年针对“今日大马”在2月21日和23日刊登的3篇文章中所提及的不实指控,提出严正驳斥。

“文章中的不实指控,包括诬指郭鹤年为了推翻大马政府,因此资助‘透视大马’和数个政党;启动操纵大马政治进程和民主体系的运动;反国阵政府,以及是一名种族主义者和‘华裔沙文主义者’。”

文告说:“这些指控都不正确,郭鹤年完全否认这些指控。”

文告指出,自“今日大马”刊载有关文章后,更多相关文章也在“当今大马”网站及《新海峡时报》的网站刊登,在报章方面则包括《星报》、《马来邮报》、《马来西亚前锋报》及《每日新闻》等。



保留采取必要行动权利

“郭鹤年非常认真看待这些毫无根据的指控,并保留对‘今日大马’和文章作者采取所有必要行动的权利。”

文告补充,郭鹤年也想强调他衷心感谢在过去所获得的机会,以及认同各族群迄今对大马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包括在未来致力确保大马具备美好的前景。

“郭鹤年也高度敬佩马来西亚的领导人,他们终其一生竭尽全力,为大马人的福祉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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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网络公审涉诽谤违隐私权 律师:受害者可提出诉讼

(八打灵再也18日讯)执业律师巴斯蒂安认为,在社交媒体发帖羞辱那些不参与抵制与以色列相关产品的人士,违反了隐私法,在帖文中被曝光的人士可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开斋节期间,麦当劳和肯德基等快餐连锁店挤满顾客的照片在网络疯传,有人竟把这些前去用餐的顾客称作为“狗”,部分还直接拍下视频公审对方。

巴斯蒂安律师告诉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这类社交媒体帖文已违反了隐私法,受影响的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大马“公认的权利”。

他说,那些在这些帖子中被曝光的人也可以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如果帖文暗示图片或视频中的人从事了令人厌恶的行为或有损他们在公众眼中声誉的事情,那么它可能构成诽谤。”

他表示,这些帖文可能违反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该法令赋予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如果此类帖文可能煽动暴力或破坏和平,就属于588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的范围,这是滥用媒体。”

他说,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将分享淫秽、不雅、虚假、冒犯和威胁的内容,意图冒犯、虐待、威胁或骚扰他人的在线内容定为犯罪。

“在关丹已发生人身暴力或人身暴力威胁。 这已经远远超出了礼节的范围,”文达贡补充道。

彭亨州增卡市的40岁巫裔男小贩于4月12日晚上10时25分,与家人在双溪依萨的麦当劳快餐店用餐时,遭抵制该快餐店的一群陌生男子辱骂和挑衅。

据了解,该群男子叫事主来到快餐店前,其中一人对他爆粗和挑衅,但事主不予理会并继续用餐。

当事主一家用餐完毕,离开快餐店时,该群男子再次挑衅,并指事主是“笨蛋光头、吃猪油及喝猪水”。当事主要与他们理论时,其中一人拿起头盔递给同伴,后者威胁将以头盔殴打事主。

警方较后针对巫裔小贩光顾麦当劳被辱骂和挑衅的投报,逮捕5名嫌犯,他们是年龄介于27至43岁的本地男子。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因刑事恐吓罪调查此案,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律师巴尔吉特表示,未经顾客同意在此类商店拍摄顾客的照片是非法的,并且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他说,这些视频的另一个问题是,一些帖文可能看到未成年人的面孔,这也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令,在该法令下,规定了媒体报道和出版有关弱势儿童的限制。

“不能透露儿童的身份,这是违法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可采取行动。”

“(这些帖文)当局必须调查,绝不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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