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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税收局将拟指南
加密货币须缴税

(吉隆坡23日讯)从投资加密货币赚钱的人,别高兴得太早,内陆税收局将化繁为简,依据现有税收体系里的财产税、盈利税及所得税等拟定一份简单指引,计划向被认为不需要缴税的加密货币业务征收税款。



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斯里沙宾沙米达说,税收局有估算单位,任何无法以令吉计算的交易方式,都能算出实质价值,同时也将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及单位评估利润以进行征税。

该局不排除将仿效国外税务稽查人员的做法,拟定加密货币的税收指引。

他接受本报专访时说:“尽管加密货币业务在大马是不受监管的行业,但由于这些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和利润巨大,且这些业务是在大马国内进行,因此需要缴纳税款。”

税额或依交易价值计算

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斯里沙宾沙米达向《南洋商报》说,以加密货币进行实物或非实物交易者,只要有利润,即被视为获得普通收入,具体税额可能会根据交易时的加密货币价值计算,也可能根据交易的实物价值来估计。



他也说,加密货币涉及的交易及业务范围很广,如进行加密货币本身的买卖,也有使用加密货币购物及接受它为付款单位;虽然所获得的收入金额并不明确,惟税收局可在各监管单位协助下,正确地评估这些交易的利润。

他以早前“沙巴商人以比特币进行土地交易”一事为例,该笔交易若涉及盈利,无论是以哪种货币及支付形式,只要有签署买卖合约(包含土地转让契约或土地使用权等),税收局将可根据1976年不动产盈利税法,以买卖合约来鉴定是否获利(如计算买卖价格差距),并向获利者征税。

询及若亏本出售产业需否缴税?沙宾回应,不动产盈利税只会针对有利润的交易征税(仅适用于卖方),因此如果以原价出售或售价低于收购价格,则不需要支付盈利税。

沙宾:以加密货币进行交易并获得盈利者,必须缴税。

依赖物流电子支付  

电商比实体店更易“留痕”

沙宾沙米达强调,在大数据科技时代,所有网络交易都将在物流运输、邮政速递及资金支付等环节留下“蛛丝马迹”,税收局要获得电子商务的销售数据,其实比实体店还要简单。

“物流与电子商务的关系极为密切,电商在网上销售商品,但不可能在网上送货,即便电商刻意不发电子账单,税收局仍可从送货人、寄货人及收货人等留下的痕迹去追踪。

“除了以上方法,税收局还能通过调查银行户头监测网络买卖,电子商务是以网络为媒介,并以借记卡和信用卡等方式进行电子付款,因此必须有银行户头;只要有进账及汇款记录,就能检测出电商是否谎报税款。”

据悉,內陆税收局现有税法可向电商征税,并没有所谓的免税待遇,该局早在2009年就设立特別单位关注电商税收,并在2013年公布《电子报税指南》给业者参考如何报税。

该局表示,尽管电子商务与传统生意有別,未来将致力完善电商的税务细节,大马将参考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的模式,成立专门研究数字及共享经济税法的队伍。

国际合作克服征税局限

沙宾指出,对于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税收范围取决于业务运营地点和网站的托管位置(即卖家所在位置);税收局拟与外国税务局展开合作,克服征税地点难以确定的问题。

“简而言之,在大马赚取收入的外国公司及网站,应向大马政府缴税;反之,大马公司及网站在国外经营的收入不征税(但会被公司所在的国家征税)。

“为了对纳税人公平,大部分国家之间已达成协议,避免向商家及业者进行双重征税,迄今已有74个国家与大马达成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沙宾也欢迎任何新兴行业(包括电子商务与加密货币)、血缘团体、地缘组织及协会等,若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税务程序,可亲临或写信给税收局,相关单位将给予帮助。

《南洋商报》早前报道,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依万瑟里加博士透露,政府将研究推出新税法,向优步、谷歌及面子书等科技巨头征税。他表示,这些海外企业在国内提供服务并享受利润,却没有缴付税金,令数之不尽的资金流出国外,因此当局必须设法让他们和本地企业一样公平纳税。

内陆税收局自推出网上报税系统以来,就陆续增加各项电子服务,至今已开发出多达17种电子应用程式。

今年1347亿税收可达标

2017年大马经济增长率达5.5%,国内经营的生意类别亦越发多元化,随着缴税的个人与企业越来越多及经济出现好转征兆,内陆税收局有信心2018年总税收可达标。

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斯里沙宾沙米达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说,在全国大型税务执法行动协助下,该局在2017年收取的总税收超过1230亿令吉,比2016年得到的1141亿5000万令吉更多,这说明查税行动奏效。

“尽管面对很多困难,目前收取的总税收大致上已接近目标;基于所得数据尚不完整,很多还在统计中,因此并不能说没有达标。”

他指出,据2018年财政预算案,税收局需收取高达1347亿令吉税收,基于个人所得税降2%,在此措施下将有26万1000名纳税人不必缴所得税,这代表税收局将减少13亿令吉收入。该局已有计划去弥补个人所得税的缺口。

据了解,2017年税收目标包括约600亿令吉公司税、270亿令吉个人所得税及400亿令吉消费税,其他税收包括印花税和产业盈利税(RPGT)等。

去年11月28日,内陆税收局副总执行长(法规)阿都马纳启动全国大型税务执法行动后透露,截至2017年11月,全年税收已达1090亿令吉。

员工随时汇报进度

询及税收局高效率的秘诀,沙宾指除了加强税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也引进“我的表现”系统,让员工经常汇报手上正处理的案件,借此提高工作效率。

他强调“工作时工作,休息时休息”,并不希望见到税务员在办公室打瞌睡,但也不干扰他们休息,因此必须提高效率,协助他们在工时内完成工作。

他指“我的表现”系统可设定工作目标及协助改进绩效,员工每天只需花几分钟汇报手头上的工作,包括工作报告、自我评估及设定目标。

另外,他也让税务人员接受适当培训以掌握最新知识,特别是审计和税务调查技能。

据悉,“我的表现”系统有助改善员工与上司之间的沟通,如经过汇报,上司可发现员工在工作上的错处,并给予指导及告知更高效方法,有助提高生产力和表现。

提供17电子服务

另外,作为传播税务信息及推广税务教育的机构,内陆税收局迄今已向纳税人提供17种电子服务(电子应用程式),协助纳税人处理税务事项时更加便利。

沙宾说,税收局于2005年推出网上报税系统后,就持续增设各种电子服务;根据税收局年报,超过300万名用户使用印花税评估及缴交(STAMPS)系统,电子付款服务(e-bayaran)从2014至2016年共增加逾44万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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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至少20青年 30岁及以下百万富翁增75%

(吉隆坡20日讯)大马年轻富豪越来越多,单是在2022年,30岁及以下的百万富翁人数就增加了75%。

《新海峡时报》报道,内陆税收局数据显示,有35名30岁以下的人士,当年申报收入超过100万令吉,这比2021年的20人大幅增加。

自2018年以来,每年至少有20名年轻人宣称年收入至少100万令吉,而此数据一直保持平稳。

内陆税收局指出,2023年的相关数据仍未制成图表,因为电子申报流程仍在进行中。

该局也表示,超过94%年龄在30岁以下、收入超过100万令吉的纳税人,在2018至2021年期间没有记录任何未缴税款余额。

“不过,评估纳税人的合规程度需要考虑包括每年提交所得税申报表、遵守分期税款和余额的付款指示,以及确保正确和准确地进行纳税申报等。”

网红须缴税

该局说,每个人包括社交媒体创作者,只要其总纳税收入超过征税门槛,都必须注册所得税户头。

“年就业收入超过3万4000令吉,而且具有每月税收减免的个人就有资格纳税。任何人在大马出世或源自大马,或在大马从国外收到的收入,应在每个评估年度征收所得税。”

该局强调,个人的纳税范围还取决于当事人的居住身分:“因此,所有符合条件的个人,包括社媒创作者和电商,如果符合标准,都需要纳税。”

此外,从事商业、贸易、职业或专业的收益或利润,包括来自影子经济的收益或利润,都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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