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2000元贿警求释兄弟
主妇与夫弟否认指控

(亚罗士打21日讯)嫂子与夫弟企图以2000令吉贿赂一名警曹,作为释放一对涉嫌滥毒兄弟的代价,结果贿赂不成反被逮捕。

被告英兰妮(27岁,家庭主妇)与华裔混血的夫弟林育兴(25岁,劳工),今天在亚罗士打推事庭面控,两人皆否认有罪。 



法官端阿兹曼允准两名被告各由人分别以3000令吉保释候审,并谕令两名被告在此案于3月19日过堂时,须聘请律师出庭。 

被告遭反贪会官员押上庭时,掩脸逃避镜头。

两人被控于2015年11月7日上午10时15分,在居林警方交通组办事处企图贿赂一名曹长莫哈末希米尔,以释放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下被捕的林育丰与林育光(即女被告丈夫的兄弟,也是男被告兄弟)。

两被告抵触触犯了2009年大马反贪污法令第17(b)条文(694法令),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治罪,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遭监禁不超过两年及罚款10万令吉。

各以3千元保外

主控官沙鲁古查尼向法官建议,批准两名被告分别由人各以5000令吉保释,惟法官在聆取被告的求情后,各以3000令吉批准被告保释申请。



英兰妮告诉法庭,她是一名家庭主妇,与丈夫育有一名需要照顾的年幼孩子,要求降低保释金至2000令吉。

林育兴在求情时说,他是一名喷药工人,与无业妻子育有一名稚龄孩子,希望法官准许以2000令吉批准保释。

两名被告被押往法庭时,全程低头逃避摄影镜头。(以上人名皆译音)

反应

 

要闻

涉嫌向律师楼索贿 2银行职员延扣4天

(马六甲18日讯)两名银行职员因涉嫌向多家律师楼索讨及接受共31万6064令吉贿金,遭反贪会逮捕。

两人年龄分别为35岁和43岁,他们昨午受召到甲州反贪会办公室录供后被捕,并于今早由反贪会官员押往法庭申请延长扣留4天,协助调查。

35岁男子是甲州某银行的前职员,43岁男子则在八打灵的银行总部任职;他们疑接受贿赂以便提供银行的房地产借贷案件资料给数家律师楼。

甲州反贪会主席阿迪苏比安证实两名男子被捕,该局目前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16 (a)(A) 条文(接受贿赂罪)调查。

根据法令,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及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

推事庭推事娜比拉允许被嫌犯即日被扣至本月21日以协助调查。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