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多媒体委会建议惩处加重九倍
涉假新闻监10年罚50万

马兹兰:不实的书写足以威胁到团结气氛。

(吉隆坡18日讯)刑罚过轻导致有心人无惧于重复制造假新闻,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总执行长拿督马兹兰建议加重刑罚,即由目前的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增至罚款50万令吉、或监禁10年,严打假新闻。

根据1998年多媒体与通讯法令第233(1)条文,任何使用网络或电话传播假新闻者,一旦罪成,将对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惟,他坦言,轻刑起不了作用,无法抑制假新闻出现。



早前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打击假新闻的详细法律草案,料于今年农历新年后提呈内阁;当中的事项包括假新闻的定义,及适当的刑罚。

马兹兰接受《每日新闻》专访时指出,新法旨在保护所有人,包括个人、家庭、社会人士乃至政治人物,以避免成为侮辱或毁谤性假新闻散播下的受害者。当局是时候利用特殊法令杜绝假新闻。”

他认为,假新闻将破坏民族团结,因为小事会被化大。

“社交或传统及广播媒体,若被证实散播假新闻,将受对付。媒体应朝正向善用其影响力,而非跟随一小撮专门散播假新闻的社媒人。”

出版业媒体守法不怕



马兹兰指出,所谓“因对而勇敢,因错而害怕”,如果没有犯错,没有人需要担心修法,包括出版公司或媒体从业员。

“因为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不受到情况日益恶化的假新闻所侵犯,有必要杜绝这些有碍公共秩序及威胁国家稳定的假新闻。

他强调,只要不违法,没有人会被限制在国内发言,因为大马奉行言论自由及实践民主制度 。

修法非为保障国阵

马兹兰驳斥反对党领袖指反假新闻新法令仅为了在第14届全国大选时保障国阵政府的说法。

他说, 此法与全国大选无关。不要做出任何揣测来阻止该法提呈及通过,因为它是为了公众利益。

“假新闻像颗随时会爆炸的定时炸弹,不仅在大马,它同样威胁着全球其他国家,一些国家已备有特殊法律对付它,因此我国也不落人后的加以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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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多媒体委会澄清 未通知民众领现金奖

(吉隆坡7日讯)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澄清,从未就电讯公司现金奖活动发出任何电邮或短讯通知民众领取现金。

该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提醒民众保持警惕,别轻易受不确定来源的电邮或短讯诱惑,以及避免透露私人资料,如将身分证号码发给不认识的人。

“保持警觉性对民众自保,避免成为骗局受害者、盗窃私人资料及其他犯罪活动,至关重要。”

网络流传的短讯或电邮指,网络内容监控结果显示,受害者有一笔与马电讯相关的27万令吉现金奖,尚未与马银行完成交易。电邮内容也提到,与马银行的交易合法,民众别害怕领取该笔现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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