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独家】宪法列明可免5年禁令
若元首特赦安华可参选

(吉隆坡、怡保7日讯)囚牢中的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一旦获得国家元首特赦,是否仍需受限于5年内不能参选的规定?



宪法专家强调,联邦宪法同样有条文可让安华恢复自由身后免除5年等待期并提早参选,甚至在符合资格下出任首相。

霹雳州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兼宪法专家梁卓经说,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文,国家元首有权允许在第48(1)(e)条文下让丧失参选资格者,恢复相关资格。

梁卓经:只要获得元首允许,安华即可提早参选。

梁卓经向《南洋商报》说,在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下,任何人被判入狱不少过一年或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在出狱后或缴付罚款的5年内将丧失参选资格,安华正是此例。

“但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文,国家元首有权允许在第48(1)(d)及第48(1)(e)条文下让丧失资格者参选,因此只要获得元首允许,安华即可提早参选,并没有所谓等待5年。”

他指,此外,国家元首还可通过特赦局特赦安华,如此一来后者就不会在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下丧失参选资格。



“一旦获得元首允许参选或特赦,补选就能进行,理论上(一旦希盟在来届大选中获胜并执政中央),安华是可以在今年内担任首相。”

安华6月8出狱

他提及,历史上曾有人在联邦宪法第48(1)(d)条文下,获得元首允许提早参选。

希望联盟早前宣布,一旦在来届全国大选执政中央,土著团结党名誉主席敦马哈迪医生将担任首相,直至安华获释为止,并将立即启动法律程序恳请王室特赦安华,以让后者成为第八任首相人选。

大马监狱局则已证实,安华将在今年6月8日(星期五)出狱。

1.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任何人被判入狱不少过一年或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在出狱后或缴付罚款的5年内将丧失参选资格。

2.联邦宪法第48(3)条文:国家元首有权允许在第48(1)(d)及第48(1)(e)条文下丧失资格者参选。

特赦局听命首相
希盟不执政一切免谈

梁卓经假设下届大选仍是国阵执政,那么安华获得国家元首特赦的几率,就等同于牵鬼上剑。

“特赦局主要是听命于首相,同时元首也会考虑执政政府的建议,因此若安华要当首相,首要条件是希盟在大选胜出。”

他续说,除了希盟在大选胜出,原任首相也必须让贤,安华同时需获得多数国会议员的支持。

“在政治因素下,公正党未必会赢得最多席位,若土著团结党才是大赢家,马哈迪担任首相后会否让贤,其他盟党议员又会否支持安华,也是未知之数。”

梁卓经:若无特赦
安华政途将受重挫

梁卓经表明,若安华出狱后5年内无法当首相,对其日后的影响力与锋芒会有重大影响。

“虽说大选是5年一次,但也可能会提早,换句话说,安华得不到大特赦,就有可能会错过两届大选,而他在这期间,又能以什么身分活跃在政坛上?”

他说,没有获得特赦,安华就无法当官,受到因社团注册条例的限制,也让安华无法在党内取得任何职务。

“虽然他还是公正党实权领袖,但最多也只能办办讲座会,到处演讲而已。”

本报曾独家报道安华当首相7个可能性。

赦免等同不曾遭刑罚

律师阿查哈阿兹山说,获得国家元首宽赦的罪犯,等同不曾遭法庭处分,所以也就不存在丧失议员资格的问题。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被判入狱不少过一年或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者,若未获得宽赦,将丧失议员资格。一般来说,获元首宽赦者不受这宪法条款所约束。

“宪法第48(3)条文提到,国家元首有权删除丧失资格部分。所以若安华得到元首宽赦,将不会失去议员资格,也就可以参选。”

元首赦免获宪法赋权

另两名律师山苏苏莱曼和陈辉泉也有同样见解,他们认为,得到国家元首宽赦者,形同“一清二白”,不会因遭定罪及被判入狱不少于一年或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而丧失议员资格。

陈辉泉指出,宪法赋权国家元首和行政赦免的权力。

他说,虽然宪法至高无上,不过元首有行使宪法赋权的赦免权力,所以不存在宪法被凌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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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思想巨人 行动矮子/刘泰安

首相兼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4月21日在公正党创党25周年大会上,发表党主席演词时,促请所有党员强化党机制与力量,期盼公正党成为我国政治体系中的“巨人”。

“政治巨人”的豪言壮语,令我想起俄罗斯革命家、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列宁所说过的“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这句话是用来讽刺那些把事情想得天花乱坠、却没有实践的人,即光说不练,夸夸其谈,成不了大器。

没有人会否认,历经牢狱之灾、发动过“烈火莫熄”运动的安华是一名“思想上的巨人”,但权力在握之后的他是否成为了“行动上的矮子”?值得反思。

纵观安华任相至今一年多的领导能力与表现,“行动上的矮子”的形容词用在他身上,似乎虽不中,亦不远矣!

远的事例不赘述,且谈两个近例如下: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2022年8月23日被判入狱12年。今年2月2日,他获得特赦局減刑至6年,招致群情哗然。最近他又挑起诉讼,寻求凭特赦令附录获得居家服刑,进一步引发热议,于今方兴未艾。

针对纳吉寻求居家服刑的课题,安华在4月19日回避记者的提问,强调自己不想参与到此事的讨论中。

两天后,他出席公正党创党25周年大会时重申,他不想干涉此事,尽管受到各方谴责和批评,甚至抨击他不做事,他也绝不插手干预。

领导者反置身事外

安华如此置身事外、俨然“择善固执”的表态,令人扼腕,因为这不是领导者应有的敢于担当和善于作为的素质!

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阿当4月22日指出,安华不干涉司法程序的做法,将为纳吉的司法审核带来优势。他说:“如果有人想释放纳吉,那个人就是安华。在安华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将看到纳吉获释。”

洛曼此言令人茅塞顿开,预言一旦落实,那安华一向信誓旦旦绝不对贪污者妥协的宣言,将沦为有名无实的笑柄!

大马恐成“锡壸国家”

网传律师界看法的一则贴文指出,如果盗取千万公款的犯人如纳吉被允许居家服刑,那就证实第10任首相安华治理下的大马并非一个法治国家,而是充斥狡诈和自私自利政客的一个亚洲“锡壸国家”(tin-pot nation),即无能无德的国家,与那些由贪腐军事独裁者统治的非洲“锡壸国家”相比,没有两样。

另一方面,不久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风波袜”及KK超市被抵制、甚至被掷汽油弹的风波,安华的反应和行动都十分缓慢,没有及时制止或对付大出锋头的巫青团长阿克马的“出彩表演”,最后还得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亲自介入,召见巫统与行动党领袖,谕令停发极端言论,才压下有关事端。

毋庸讳言,安华在这起风波所展现的作为或缺乏作为,已令其领导力颇受诟病。不宁唯是,国家经济发展也受到一定的冲击。

例如,苹果公司总执行长库克最近访问东南亚,包括越南、印尼和新加坡,会晤他们的领导人,探索投资和设厂计划。

库克风尘仆仆之行,独漏我国,有网民因此调侃,苹果公司对昌明大马不感兴趣,因为大马忙于抵制商家活动,无暇顾及其他商务活动。

见微知著,我国领导人频频出国招商引资的努力,怎能不被国内狂热政客的胡作非为而破坏,结果事倍功半,或甚至无功而返?

总而言之,安华假如从人们期望的“救国英雄”,日渐变成被蔑视的“行动矮子”,敢问如何能令他一手创立的公正党成为“政治巨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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