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选区拨款不是“私家党”的/江振鸿

去年宣布将在国会一解散就退出民主行动党的槟州丹绒武雅区州议员郑雨周,日前其20万令吉的选区拨款遭槟州政府以表现欠佳及将退出行动党为由撤回。

这事件中,最引起我兴趣的是选区拨款这回事。



其实多年来国阵政府其中一项令人垢病的一点是在其执政下,只有执政党的议员方享有选区拨款或发展基金来作为选区内的民生服务及发展。反对党议员则分文未获。

如果这些拨款是来自执政党的“私家党”资源无可厚非,旁人自然无话可说,然而问题就出在于这些拨款是来自政府公家的资源,是来自你我纳税人的钱。

因此民选的反对党议员不获得这项拨款则非常说不过去。难道反对党的选区及议员就无权享有及调动政府这个来自于不分政治阵营的全民税收的资源?

这也成了多年来反对党尤其是行动党炮轰国阵政府的课题之一。

当然说反对党选区没获得任何选区拨款或发展基金也是有待进一步商酌之处,因为执政党通常都是通过政府的一些机构如乡委会和地方政府,把拨款下放到相关反对党选区,而不是由反对党议员经手。



否则一些反对党的传统保垒区例如不少城市选区岂不是毫无发展,道路破洞累累,路灯常年失灵?

然而槟州和雪州希盟政府执政后却是沿用国阵政府留下的选区拨款游戏规则。

虽然相较于国阵政府版本中反对党一分钱的选区拨款都没获到的游戏规则,在希盟版本的选区拨款游戏规则中,反对党议员是可获得一些拨款,分别是槟州的一年4万令吉和雪州的一年20万令吉的拨款,但与槟州和雪州执政党议员所获得一年30万令吉及70万令吉的选区拨款相比,这离公平拨款的距离恐怕不只是最后一里路。

有些希盟支持者也许会说希盟州政府的选区拨款虽然不公平,但至少与国阵相比已是一大进步。然而这进步之论是必须建立在对的基础上,否则恐怕也只会沦为五十步笑百步的地步。

选民要拨乱反正

举个例子,如果国阵政府贪污了100万令吉,而希盟政府只贪污了一个50万令吉,难道这就可以被视之为希盟政府的一项进步?因为贪污那怕是一分钱都是不对的!

最后我想在3·08 和5·05大选中大部分投当时民联一票的选民要的是改变及拨乱反正。

而这种虽然当中有一点“进步”,却基本上还是延续了国阵的那套游戏规则是否会辜负了当初投选他们一票的选民的期望呢?

因此希望希盟如果日后胜选执政中央后,可以实现如之前所宣布的“百日新政”中拨乱反正的承诺,推行体制改革包括让所有朝野国州议员都能获得公平的选区及发展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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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团结政府领导理事会417开会 副揆:讨论在野选区拨款诉求

(古晋13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指出,反对党国会议员选区拨款诉求将在4月17日召开的团结政府领导理事会会议中讨论。

他说,这是他与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韩查沙再努丁于3月19日在国会会面后的后续进展。

“在会面中,反对党表明他们希望得到拨款,至于条件取决于政府。

“我通知他们,此事会带到团结政府领导理事会,以便我们提呈他们所期望的。”

他今日主办开斋节餐会后,向记者这么说。

除了韩沙,当天与法迪拉会面的领袖包括国盟党鞭拿督斯里达基尤丁及柏鲁兰区国会议员罗纳建迪。

法迪拉在3月24日强调,在反对党议员寻求获得选区拨款一事上,政府没有给予反对党任何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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