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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营运违反条令
发林新镇巴剎免费停车

发林新市镇市政厅巴剎与小贩中心停车场收费柜台已不见人影。左起杨东辉、王耶宗、黄顺祥、杨顺兴、卡拉及莫贺胜。

(槟城1日讯)发林新市镇市政厅巴剎与小贩中心停车场业者不可收取停车费!

由于未拥营运执照及不符合私人停车场条令,槟岛市政厅今日发出停止运作指令给该停车场业者,使到扰攘多日的课题暂告一段落。



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指出,经过市政厅调查后证实,停车场业者未拥营运执照,且不符1988槟岛市政厅私人停车场条令,因此市厅今日发出停止营运指令,谕令停车场业主即日起停止操作。

他今日联袂槟岛市议员王耶宗、黄顺祥、卡拉,以及市政厅官员陪巡视发林新市镇市政厅巴剎与小贩中心停车场后,向记者这么表示。

他说,该巴刹自2004创立至今,停车场一直都没有收费,惟在发林广场管理层授权予停车场业者承包后,从1月15日开始即向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收费。

停车场业者以铁链围起发林巴剎停车场入口。

打击巴刹生意

他表示,突然收取停车收费已造成贩商和巴刹顾客成对的额外经济负担,进而影响贩商的生意,所以最好保持旧有的现状,免费公开给贩商和巴刹顾客使用停车场。 



杨顺兴说,针对巴刹停车场收费的问题,他和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兰加巴将会与各造包括发林集团代表、贩商公会代表、停车场业者再度于明天下午3时30分举行对话会。

王耶宗指出,基于停车场业者未拥营运执照,因此市厅在1988槟岛市政厅私人停车场条令第4条文下,发出停止营运指令。

须装电眼设保安停运至符合条令为止

黄顺祥表示,停止营运指令将会一直有效至另行通知,或停车场业者符合上述条令为止。

他说,在私人停车场条令下,营运停车场的业者需符合多项条件,包括在策略性角落设置电眼、提供保安、拥有良好的照明设备等。

市议员卡拉指出,市政厅是以每月8062令吉让发林集团租下发林广场底楼做为巴剎与小贩中心。巴剎与小贩中心合共有205个摊位。

贩商要求以半小时计算建议市厅管理停车场

发林新市镇市政厅巴剎与小贩公会主席杨东辉指出,在无可避免必须收费下,巴剎贩商要求停车场收费应以每30分钟制度计算,勿以每小时收费1令吉作准。

“因为要一名顾客只为买一样食品或豆芽,而须付出1令吉的停车费,实在是讲不过去。”

他建议,最好的情况是把停车场交给市政厅接手管理,以便在市政厅的制度下收取更廉宜的停车费。 

莫贺胜:方便顾客上午时段应免费开放

发林新市镇市政厅巴剎与小贩公会副主席莫贺胜表示,贩商要求停车场开始操作后,应在清晨6时至中午12时免费公开予巴刹顾客和贩商停车,以方便顾客购物。

他表示,若停车场业者获准操作,他希望可将建议中的100令吉月租减半至每月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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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周末及公假免费 芙市厅5月起征停车费

(芙蓉15日讯)自5月2日(周四)起,芙蓉市政厅将向驾驶者收取特定地区的停车费,范围涵盖汝来等地区。

市政厅表示,上述地区包括Prima Senawang(440个停车位)、Lavender Business Centre (552个停车位)、Ixora Business Centre (172个停车位)、Pusat Bandar Senawang (914个停车位)、Rasah Prima (253个停车位)、Era Square (437个停车位)、Kepayang Business Square (678个停车位)、Dataran Centrio (1027个停车位)、Uptown Avenue (1011个停车位) and Nilai Square (132个停车位)。

市政厅在发布声明时表示,有关收费措施符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和宪报刊登的议会章程。

“芙蓉市政厅已委任Suasa Efektif私人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和执行。

“驾驶者能通过Flexi Parking、Setel应用程序或Touch n‘ Go进行线上付款,停车费为每小时60仙。”

市政厅指出,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下午5时。周末和公共假日可免费泊车。

明年停用固本

与此同时,市政厅披露,自明年1月1日起,芙蓉和汝来地区将停用停车固本。

此前,市政厅宣布,自5月起,将关闭芙蓉市区内的7个停车收费亭,以迈进无现金交易时代,并鼓励民众善用电子付费系统以取代传统的停车固本。

芙蓉市议员林骏荣曾透露,为了教育民众如何使用电子付费系统缴交停车费,市政厅将在特定的地区设立摊位,该计划将在5月开始实施。

公众可致电至相关部门(06-765 4782/4761/4789)以获取更多信息,或把疑问发至邮箱(mbseremban.spab.gov.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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