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去年147贩卖人口案定罪

(布城19日讯)内政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威说,去年共有147宗有关贩卖人口活动的案件被定罪,在2016年,有100宗被定罪。

他说,政府也同意从5月起,设立反贩卖人口地庭的建议,以便加速处理这类案件。



捍卫受害者权利

“这旨在捍卫贩卖人口活动受害者的权利。”

阿威今天今天主持反贩卖与走私人口理事会会议后,发文告这么指出。

联邦法院首席法官敦劳勿斯上周五(12日)透露,聆审贩卖人口案件的特别法庭将由一名地庭法官审理,将先在雪兰莪巴生开始,接着在柔佛、马六甲、沙巴和槟城试行。

阿威说,共有150名贩卖人口受害者开始接受每月奖掖,95名受害者则被允许在大马自由行动及工作。



他说,政府也通过多项计划,与鉴定领域业者签署政府与雇主合作协议,改善贩卖人口活动受害者工作计划。

在防范方面,政府也与贩卖人口活动的来源国、大使馆合作,以杜绝不法活动源头。

阿威说,反贩卖与走私人口理事会成员已在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代表见证下,签署反贪誓言,致力于杜绝执行反贩卖人口职务时的滥权贪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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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诱骗女子卖淫 母子与老鸨被控贩卖人口

(新山7日讯)母子联同印尼籍老鸨涉嫌诱骗两名女子下海卖淫,被控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贩卖人口),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20年或罚款。

涉案的母子分别是卢远梅(译音)和42岁的田志清(译音),他们今早9时现身新山第二推事庭,而另一名被告努鲁哈斯娜(26岁)则是被警员押上法庭。

努鲁哈斯娜是本案的第一被告,田志清是第二被告,母亲卢远梅是第三被告。

第一项控状指控3人于今年3月14日至19日下午3时,在新山旧马西路的按摩院,诱骗一名25岁的印尼女子卖淫,因此触犯了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并与34条文同读。

第二项控状则指3人今年3月17日至20日晚上9时,在新山马西新村一间住宅,出于同样目的诱骗29岁的伊班女子卖淫,触犯上同样的法律条文。

承审推事莎米妮择定案件展至5月8日过堂,检控官柯德斯维丽因此提出每人3万令吉及呈上护照予法庭保管的保释条件。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巴哈鲁丁则求情说,第一被告已离婚,需要负担留在印尼的2名孩子的生活费。

此外,他指第二被告患有心脏病及糖尿病,也需负担2名孩子,第三被告则刚动完心脏手术,并且需要照顾4名孙子,请求推事降低保释金款额。

推事莎米妮最终谕令第一被告缴付3万令吉保释金及提交护照,第二和第三被告则需个别支付2万令吉保释金、交上护照以及由2名担保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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