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炸死养父母逃过死刑
养子误杀罪成监20年

(哥打峇鲁19日讯)3年前话望生一名养子炸死养父母案,被告虽逃过死刑,但误杀罪名成立,判坐牢20年。

法官拿督阿末峇仄今日在被告承认误杀罪后下判时,引用意为“忘恩负义”的英文谚语斥责被告,致养育他的养父母于死地,手法残忍。



被告谢文辉(30岁,胶工),被控于2015年10月7日上午9时10分,在话望生县布都巴板10公里,致死养父谢木良及养母封亚凤(前译封亚东),两人死于72岁。

法官判被告20年监禁,从被捕日起服刑,即从2015年10月7日算起。

2015年10月25日,被告被控谋杀罪,之后修改控状为刑事法典第304(a)误杀条文,罪成可面对监狱30年及罚款。此案主控官莎哈拉丽查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谢傅伦(译音)。

养父母不肯卖胶园

3年前的这宗“毒儿炸亲恩”案,轰动全国,当年警方调查显示,由于被告养父母不肯卖掉约20亩的胶园,被告怀恨在心。



案发当天早上,被告养父母如常骑摩托车到街上喝茶,途中摩托车突然爆炸,两夫妇当场被炸得肢离破碎。警方随后扣留被告,揭发被告于案发3天前,在养父母的摩托车上,装置从泰国买来的炸弹。

调查也发现,被告当年已婚并育有2子,但为娶外籍女友而屡次闹家变。据了解,其外籍女友之后被遣回国,因此,被告需要一笔钱将女友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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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杀情人6岁儿三司改判 男子监35年逃死刑

(吉隆坡24日讯)在2018年杀害情人6岁的儿子的一名男子,周三获得上诉庭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逃过死刑。 

以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三司一致做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兹米。

阿兹米表示,加央高庭之前对被告诺莱祖万的定罪并没有错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上诉,因此维持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对被告定罪。

“我们(法官)一致驳回上诉人(诺莱祖万)针对定罪提出的上诉。至于处罚,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于2023年7月4日生效后,可考虑减轻和对这些罪行减刑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处罚,要么判处死刑,要么判处30至40年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经过考虑,我们一致认为,所强调的减刑并不能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因此,上诉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是成立的。”

“高庭判处的绞刑已被撤销,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逮捕的2018年4月19日算起。”

他昨日通过电子司法管理系统上传判决理由时这么说。

根据指控,被告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3时45分至晚上12时10分期间,在加央甘榜仄查威一间屋内杀害慕哈末拉言。

阿兹米表示,被告未能解释受害人身上的多处致命伤痕。因此,上诉庭得出结论是,涉案男子就是犯罪者。

他说,控方第6名证人莫哈末苏海尼医生也确认,死者死因是腹部及内脏受伤和出血。这类伤害可以归类为非意外伤害,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由个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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