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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多时租户称不知情
出租店屋欠逾3万电费

李月凤的单位“无故”积欠巨额的电费,因无力摊还而向高玄慧(左起)与林华正求助。

(蒲种17日讯)单位出租多年后,屋主才发现积欠电费高达3万多令吉,租户表明不知情,国能没给予合理交代,屋主眼见积欠总额巨大,大叹无力摊还。

屋主李月凤在十多年前,出租位于蒲种市中心一排店屋市值5万令吉的房屋,租户后来因周转不灵,将其茶餐室顶让给第三方继续租用该房屋,以供工人居住。



李月凤说,她与首名租户有拟定租约,但新租户没有,每月由她或丈夫前去收取租金,惟双方交流不多,只是询问对方会否准时缴付水电费。

顶让第三方续租

她指出,租户去年9月告知电表不知所终,并且要搬离,于是其丈夫到国能申请新电表,被告知需先偿还1963令吉的电费。

她说,其丈夫较后用租户开出缴付近2000令吉租金的支票以缴付上述电费时,却被国能职员告知,有关单位最新欠下的电费已3万1036令吉,屋主必须解决这笔费用。

李月凤只是一名小贩,无力缴付该笔巨额的电费,因此向民政党雪州公共投诉局主任林华正和马青雪州蒲种区团副团长高玄慧求助。



李月凤曾针对该事询问租户,惟对方仅说房屋已多时无人居住,不愿承担费用。

她说,租户没和她结束租赁协议,但为免电费继续增加,已主动要求国能断电。她不满国能至今都没给予合理解释,为何房屋会欠下3万令吉的电费。

高玄慧:免出麻烦应由租户申请水电供

高玄慧呼吁屋主出租单位时,应由对方申请水电供,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她说,现今租户也能自行申请水电供,无需屋主办理。

她强调,与屋主签署租赁合约及让对方去申请水电供,即使租户拖欠任何费用,都与屋主无关。

林华正费解为何拖欠巨额的电费,国能却没有采取断电行动。

“在房屋拖欠的费用超过抵押金时,国能就该采取断电工作,不解对方为何允许被拖欠的费用高达3万令吉。”

不过经他就此事向国能接洽后,对方表示将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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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垃圾桶移至店前 商家投诉影响市容卫生

(芙蓉29日讯)亚沙再也第一期商区实行垃圾桶移至门前的措施,引起居民的不满,投诉该举措不仅影响美观,还造成卫生问题。

万茂州议员叶耀荣今早召开记者会指出,有关措施是由芙蓉市政厅于5个月前开始实施,原因是该局接获许多投诉,指大型罗里及垃圾车经常驶过后巷,破坏了后巷的路面。

“该商区是亚沙再也的旺区之一,共有26间店铺,每天早上会有早市,午间也有饮食店的营业,还有3间投注站、诊所及律师楼等等。”

他表示,将垃圾桶置于店面前,不但不适合,也不卫生,甚至也有垃圾桶占用了部分的停车位,减少了民众前来该区的意愿。

他也说,上周已致函予大马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管理机构 (SWCorp)及芙蓉市政厅环境整洁及卫生部门,安排派官员前来巡视观察,以探讨是否将垃圾桶重新置放回后巷。

另一方面,叶耀荣指出,该商业区第15路店屋前也有一个深约4尺的废置大沟渠。

由于该沟渠已失去排水功能,占用路面约300尺长的沟渠对路人来说有失足的危险。

他表示,将动用其服务中心的2万令吉B56小型工程拨款,用以铺平该沟渠,并对该区进行美化。

与会者尚有叶耀荣助理林坚义及植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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