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周处除三害/彭锦鸿

周处除三害,一个人人耳熟能详的寓言典故,见于《晋书·周处传》和《世说新语》。故事说的是在一个叫义兴的地方,有三个祸害同时肆虐着地方百姓,分别是义兴河中的蛟龙,山上的白额虎,以及凌虐百姓为乐的周处。百姓苦不堪言,因此有人劝说周处去杀死猛虎和蛟龙,实际上是希望三害能同归于尽,一举除却三害。

周处上山杀了猛虎,在河里和蛟龙搏斗时却周旋了三日三夜。百姓只道三害已除,大事庆贺。不久后周处终于杀了蛟龙回到岸上,听闻百姓竟然为自己的死庆祝,才惊觉自己原来也是一大祸害。羞惭之下,决意痛改前非,尔后也终于成功改过自新,成了有名的忠臣。



是恶人还须恶人磨

寓言的中心思想,是典型的儒家道德观,抑恶扬善,提倡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恶人就算恶贯满盈,只要愿意痛改前非,也就朝闻道,夕死可矣。而从政治的角度而言,此寓言也提供了一个实用的启示,那就是恶人还须恶人磨。在非常时期,要收拾祸害,有时还真的不得不倚赖恶人的能耐。

无疑,敦马哈迪医生过往掌权时破坏三权分立、铁腕打压异己、枉顾民主人权等的不光彩记录,对国家体制、反对派人士以至公民自由所造成的伤害,堪比周处的祸害。而如今,敦马愿意放下尊严为过往所犯的过错公开认错道歉,不惜押上一世的英名和家族的命运,毅然顶着风烛残年之躯重赴战场,破釜沉舟但求拨乱反正之举,不也一如周处的悔悟?

当然,属于敦马的寓言故事还没完结,没人能够保证他的悔悟到底是真心实意还是仅仅为了合纵连横的权宜之计,而这也自然成了政敌重点攻击和用以挑拨离间的议题。有趣的是,在敦马被指“作恶”的年代,配合敦马的一言一行而把“全力支持”的口号喊得震天价响的,恰恰就是当今的这些“政敌”,差别只在于当年还在场边台下摇旗呐喊的小弟们,如今都已熬成了台面上的头面人物。



物换星移,当年对眼前的种种弊政视若无睹,多年来对敦马千依百顺的人士,多年后却“忽然”醒悟了,转过身来义正严词的大力指摘敦马过往的种种不是,和极尽奚落嘲讽如今反而与敦马站在同一阵线的反对派人士。

这种种的非议不难理解,毕竟寓言典故的结局早已为世人所知晓,但希盟和敦马的结盟却还只处于进行式。因为基于现实情况,当蛟龙和猛虎的祸害已经火烧眉头之际,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已成了刻不容缓的优先选项。当此情势,人们怎么可能还有余暇和空间去继续追究周处的历史过错?一味聚焦在批斗周处的斑斑劣迹及喋喋不休争论合作的正当性,却放任蛟龙和猛虎继续恣意肆虐,岂非本末倒置?如此一来,三害不除,也不会有这部千古寓言的出现和流传。

事实上,周处乃何许人,路人皆知,已无须多言。若非迫于无奈,谁愿招惹?这浅显的道理,人人心照不宣,只是有些有心人故作不知,试图抛出转移焦点的议题,妄想自欺欺人而已。

彭锦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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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敦马:拥数十亿? 反贪会应出示证据

(吉隆坡1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说,若反贪污委员会掌握他拥有数十亿令吉的证据,就应该拿出来。

他表示,警察总长称没有以罪犯对待他,但反贪会发给他儿子的传令,却说他犯罪。

“据反贪会给我儿子米占的传令,提到身分证号码251220-02-5151的马哈迪,犯下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案件号码是IPJ/RPTNO/0477/2023。

“截至目前,我知道我没有被调查。但是反贪会的传令说我犯罪。”

安华指控拥数十亿

马哈迪今日在部落格发表题为“我是什么罪犯”帖文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控他拥有数十亿令吉,但他都不知道自己有数十亿令吉。

“因此我起诉安华,以便证明我有数十亿令吉。这是一年前的起诉,至今安华也没有出示我有十多亿令吉的证据。

“这意味着我现在还没有被定罪,如果反贪会有证据,那就拿出来。

“关于拿督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虽然安华被定为无罪,为何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没有被撤回?有没有指示安华的妻子和孩子去解释他们所有的财产?”

马哈迪指出,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案件也是一样,即为何对方胞弟没有像他儿子一样,受到周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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