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对付雇主,不如对付贪官/陈圆凤

中小企业的老板们,大约要被政策逼上梁山了!

外劳人头税、消费税、最低薪金、追税等等等等政策,就像一座座的火焰山,马来西亚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不友善程度,无以复加。



在马来西亚经商真的很困难,政府部门里到处是小拿破仑,不善经商的公务员们坐享商人缴税所带来的福利及薪金,却不思如何帮助商人赚钱而诸多刁难,这种仇商的心态是怎样养成的?政府的种族主义政策当然是其中的核心原因。

商人就是商人,却非要把商人跟某个种族绑在一起,如果没有商人缴纳最多税务,国家靠什么来发展呢?种族主义的杀伤力真的很大,某些人坐享其成还要仇视商人,难道希望整个马来西亚像吉兰丹州那样不思发展?公务员都不要花红不要加薪?

雇主群起反对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缴纳外劳人头税政策,声称成本最终会转嫁给消费人,却反对无效,政府所持的理由是希望由此减少雇主聘用外劳,多用本地工人,并减少非法外劳的问题。

雇主的反应确实太过激烈,什么经商成本都转嫁给消费人,最无辜的就是市场生物链底层的消费人;然而,进一步思考,政府为什么不能以更有效的政策解决外劳过剩,甚至非法外劳充斥市场的问题呢?



公务员犯罪宽容对待

最近吉隆坡国际机场的600多位移民局官员涉及贪污滥权放行孟加拉人非法入境,这本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问题,可是,内政部处理得轻飘飘的,就是调职而已,政府对公务员犯罪是如此宽容,而对没有犯罪、本分缴税的商人雇主却如此严厉,这是什么标准呢?

外劳问题是政府政策导致的毒瘤,朝令夕改,包庇外包公司,移民局官员贪污滥权,每推出一项新做法就徒然让某些人刮钱受益,政策自相矛盾,绝大多数时候,所谓的政策就是为难商家和雇主,制造麻烦,繁文缛节让人生厌,把雇主搞得满腹怨气无处发作。

说是要减少非法外劳,要取缔非法外劳,满街的非法外劳却视而不见,这些外劳是谁放进来的?移民局官员、边境官员有负起责任吗?就像非洲籍毒贩及骗子横行大学校园一样,谁是始作俑者呢?这还用查吗?

各级政府部门的主管,还有尊贵的内阁部长们,如果可以管好公务员及大大小小的官员,还有执法部门如果纪律森严,就可以杜绝非法外劳泛滥的问题,而不是把政府的执法及监管责任强加给商人及雇主,最终让老百姓沦为终端受害者。

国阵政府执政60年,却没有建立起执政者的伦理观,动辄对民众施以惩罚,放任内部贪污滥权,出现严重问题时,就把责任转嫁给民间,公务员及大小官员和部长普遍存在自大、傲慢懒散的心态,极度轻视人民的需求,不思服务,却好摆官威;从不反省,却好大喜功。

看看由政府主导管理的官联公司是什么情况,就可以看出政府的管理是多么糟糕!马航、机场公司、国产车公司,还有最近连爆惊天丑闻的土展局,难道不是种族主义挂帅,包庇贪污滥权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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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沈志强:雇员可申请弹性工作 雇主需60天回复是否批准

(吉隆坡17日讯)随着弹性工作安排的趋势越加普遍,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表明,1955年雇佣法令允许雇员向雇主申请弹性工作安排,雇主需于60天内回复是否批准申请,若不批准则需给予理由。

新加坡政府昨日宣布,该国的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TG-FWAR)将于12月1日起正式生效,规定所有企业须通过适当流程评估雇员的弹性工作安排要求。

该国规定,对于雇员正式提出的弹性工作安排申请,雇主应根据业务需求给予考虑,并在两个月内书面答复是否批准,若拒绝则须说明理由。

对于大马的情况,沈志强透过社交媒体X上载一张有关1955年雇佣法令条文的截图,并指在1955年雇佣法令第60P条文和60Q条文下,员工可以向雇主申请更改工作时间、天数和工作地点。

根据该法令第60Q(1)条文,有这需求的雇员必须向雇主提出书面申请,并由雇主决定。

该法令第60Q(2)条文则表明,雇主需在员工提出申请的60天内给予回复;第60Q(3)条文提及雇主需书面回复雇员是否批准其申请,若不批准则必须给予理由。

沈志强强调,人力资源部会一直探讨和改进劳工政策及条规,透过保障员工福利、技能和生产力等,进一步提高国家经济的竞争力。

新加坡政府推动
对赴新工作大马人是福音

一般认为,新加坡政府推动的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对有意到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而言也是福音,因弹性工作安排有助节省员工的时间,进一步缓解大马人到该国工作的通勤压力。

新加坡人力部昨日发文告宣布,该国政府已接受由劳资政协作三方联合设立的工作组,就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所提出的所有10项建议。

这套指导原则旨在把申请和批复弹性工作安排要求的程序规范化,便于雇员提出有关请求。它没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决定权在于雇主。

根据报道,该新的指导原则将取代现有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标准,及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参考原则。其不同之处在于从鼓励雇主自愿落实弹性工作安排,转为强制企业须有内部程序,允许雇员提出有关要求。

新加坡人力部政务部长颜晓芳表明,新推出的弹性工作安排指南,能解决新加坡劳动力市场趋紧和劳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并让当地企业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

颜晓芳说,弹性工作安排不只是在家办公,也包括弹性工作时间和弹性工作量,新的指导原则将帮助该国雇主和雇员厘清相关概念,也鼓励双方相互体谅。该指导原则适用于新加坡所有雇主,包括中小企业及所有试用期届满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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