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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瘫痪母被告
被判进幸福医院

陈志强(中)被判入乌鲁近打幸福医院。

(怡保13日讯)怡保高庭裁决“弑瘫痪母”案被告在神智不清及不知行为违法下的情况下犯案,宣判被告送入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直至获得霹雳州苏丹特赦。

干案时神智不清



被告陈志强(56岁)被控2016年9月27日傍晚6时45分,在打巴亚亦君令新村一间住家,砍死同住的74岁瘫痪母亲刘莲娇,触犯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

怡保第二高庭司法专员安申查理斯在读出判词时说,根据辩方提呈乌鲁近打幸福医院医生精神评估报告,被告干案时神智不清及不知行为违法。检察署也未挑战有关精神报告。

被告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47条文判被释放,惟法庭援引相同法令第348条文,谕令把被告送往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直至获得霹雳州苏丹特赦。

该案副检察司是侯梅玲及法蒂法拉欣;被告代表律师是法汉及马特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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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医院寻病人刘益财家属

刘益财

怡保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欲寻找一名病人刘益财(译音,66岁)的家属,他于1981年12月 30日入院迄今,家属不曾探望,院方也寻找不果,希望知情者通知其家人,尽早与该院义工组莫哈末尼占联络,电话: 05-5332333,支线 5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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