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亿尊获3990万建材合约
2017年12月01日
财经新闻
亿尊前副董事经理 违证券法上诉被驳
2022年09月09日

(吉隆坡9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宣布,联邦法院已在本月7日驳回了亿尊机构(Stone Master)前副董事经理拿汀陈翠美的上诉许可申请,后者再次提出上诉的期望落空。
上诉庭已在今年3月3日,宣判陈翠美上诉失败,维持高等法庭在2019年12月17日作出的有罪判决。陈翠美因为违反证券法,对亿尊机构造成1154万令吉不当损失,因而在2016年9月23日被证监会提控。
此前,亿尊机构取得23家外国公司在大马及新加坡的产品代理权,并向相关23家公司在本地的代表支付1159万令吉不可退款抵押金。
不过,证监会发现,上述款项中的1154万令吉,被转账到陈翠美的私人银行户头。
高庭在2019年12月判陈翠美有罪,需要向证监会支付1254万令吉,包括上述被侵吞的1154万令吉,还有100万令吉的罚款,同时她在5年时间内,禁止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
随着上诉许可申请被驳回,如今联邦法院也勒令陈翠美向证监会支付3万令吉的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