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检讨总检察署权力及死囚权益
兰加巴促修改毒品修正案

卡斯杜丽(左)与兰加巴要求修改2017年危险毒品修正法案的其中2项内容。

(槟城24日讯)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兰加巴呼吁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修正2017年危险毒品修正法案的其中2项内容,否则该法案将不会获得支持通过。

他表示,其一是总检察署不应有权力干预法庭判决的程序,只有法庭有权力针对毒贩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鞭笞不少过15下作出决定。



法官无法挑战判决

他说,其二是在2017年危险毒品修正法案通后,也应让已判决死刑的毒贩也享有此项法令的权益,让已判死刑的约400名大马毒贩获得重审的机会;不然这将对这些已判决的旧案不公平。

他今日联袂峇都加湾区国会议员卡斯杜丽举行新闻发布会时,这么说。兰加巴指出,在修改后的法令下,除非获得总检察署发出的证书,不然法官就必须依令判处毒贩死刑,这与现有的法令没有什么两样。此举也形成法庭或法官被捆绑,这种情势也不可在法庭被挑战。

他指出,此法案于本周三(22日)提呈国会辩论,在此法案下将会由总检察署决定危险毒品案件是否在协助杜绝毒品活动上有利,才会发出证书。

内阁是于今年3月1日同意修改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2)条文,增设附加条文以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根据特定情况针对毒贩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以及鞭笞不少过15下。



反死刑组织欢迎废除死刑

授权主控官签准不公平

另一方面,大马反死刑与酷刑组织(MADPET)欢迎允许法官将强制性死刑改为监禁的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的修正法案,被呈予国会寻求通过,不过,对这缓刑须获主控官白纸黑字签准下才能执行,表示失望。

根据有待国会辩论及寻求通过的39(B)条文的修正案,法官在得到主控官白纸黑字签准指被判罪成的被告在侦讯期间执法单位瓦解国内或国外的贩毒活动之下,才能把死刑改为监禁(见于修正法案的第2条文(b)项)。

该会发文告说,宣判之前,法官都会听取各方供证,因此,授权主控官决定被告死刑或生存的权力,是非常具危险性的,并且不公平。

“若未获主控官的上述白纸黑字,法官就必须依法令条文判处毒贩死刑,法庭也没有法定权力去挑战总检察署的有关主控官签准的权力。”

该会认为,此举失去民主制度下的制衡精神,而是否提控一个人全由主控官一人来决定,尽管它可能是基于一个错误决定,而它也确定了主控官将赢取官司。

根据《星报》今年3月24日的报道,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根据监狱部门的统计,已有约800名被定罪的人在第39B条文下被判死刑。

然而,修正法案并不包括这些人,除非后者获得国家元首的宽赦,否则他们将继续面对死刑的执行。

该会认为,把死刑改为监禁应由法官决定及执行,不应以主控官的“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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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误杀海军学员监18年 6被告上诉5·14审理

(布城17日讯)随着总检察署入禀上诉,要求以谋杀罪名审判6名在国防大学海军系学员祖法汉遭霸凌致死案中,被判18年监禁的被告后,上诉庭择定在5月14日聆审这项上诉。

此案今日在上诉庭过堂;辩方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过后向媒体指出,法官择定了连续3天的审讯日期。

郑宝德代表6名被告中的其中3人。

6名被告分别是阿克马祖海里、阿兹曼乌丁、纳基、阿菲夫、索比林和阿都哈金。

当中5名被告被控于2017年5月22日凌晨4时45分至5时45分,在国防大学宿舍一间房间内,致死祖法汉;另1名被告则被控教唆这5名被告致死祖法汉。

不过,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现为上诉庭法官)在2021年11月2日宣判,主控官无法证明所有被告有目的性谋杀死者,因此改判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误杀)罪名成立,6名被告被判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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