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致家庭破裂 涉人口贩卖
卖淫活动破坏力不小

罗斯利(左起)移交纪念品予孙德拉慕迪、蔡义来、赛嘉法及阿育耶谷。

(槟城24日讯)虽然卖淫活动不会如其他罪案般致命,但民众认为卖淫活动其实犹如罪案可怕及让人担忧,因为卖淫者随时都会破坏他人家庭。

一名来自北海的家庭主妇蓝女士指出,当地经营了数家卡拉ok娱乐场所,表面上是适合各阶层人士前往消遣。



“然而事实上,这些都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娱乐场所,并涉及卖淫。“

没人愿意挺身举报

她说,虽然当地的居民都知道,但却没有人愿意挺身举报,所以自2010年经营至今,已导致至少5个家庭破裂,离婚收场。

她是于昨午,出席由槟州警方及大马防范罪案基金会联办的Town Hall Engagement社区研讨会时如是指出。

槟州总警长拿督威拉蔡义来对此表示将会关注,同时他也指出,警方其实非常正视州内的卖淫活动。



“无论是早前的中国籍女子,或如今的越南籍女子,一旦证实女子是涉及卖淫活动,她们都会被遣返,而在遣返之前,她们都必须在扣留所度过,”

不过,他也提及,如今的卖淫集团也涉及人口贩卖,一旦落网,涉及者将被严控。

而早前他被询及为何卖淫活动并没有列入国内的罪案率时,他表示,凡是列入罪案率的,主要是经常发生,且会让人感到害怕及会致命的罪案。

上述研讨会的宗旨是让民众了解目前槟州治安问题,同时聆听民众的意见,以促进警民合作。

出席者包括大马防范罪案基金会副主席拿督斯里威拉阿育耶谷、防范罪案基金会槟州分会主席拿督斯里赛嘉法、第二副主席罗斯利及理大犯罪学教授孙德拉慕迪等。

蓝女士(左)向蔡义来讲解卖淫活动对家庭主妇带来的危害犹如罪案般严重。

黑社会垄断公寓装修工程

黑社会渗入新入伙的公寓并垄断公寓的装修工程,槟警已就此与武吉阿曼商讨对策。

蔡义来说,他是于早前接获民众的投报后就此展开调查,而调查显示,这些黑社会是来自当地,而且有者甚至涉猎了当地的殡葬业。

他提及,警方早就知道类似的案件存在已久,然而民众却没有投报。

“警方暂时对此并没有完善的对策,因此已就此事与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刑事调查局商讨解决方案。“

他说,上述黑社会渗透公寓装修工程的,主要是发生在州内的中廉价房屋计划。

打击地下万字厂

另外,一名出席研讨会的民众指出,其住宅区出现疑是以电讯公司网络下注的地下万字厂。

蔡义来就此表示,随着科技的发达,现在的地下万字厂也善用科技让顾客投注,从早前的以手机下注,到如今涉嫌通过电讯公司网络。

“他们会改变,警方也会追随时代的进步,改变策略全力打击地下万字厂。”

蔡义来:办案根据程序

破案需人证物证及时间

面对民众质问为何有些案件多年仍无法破案,蔡义来表示,破案需要人证、物证及时间。

民众不愿报案

一名出席者指出,警方不时宣布州内的罪案率下降,但事实上,很多时候是民众不愿去报案,才会让警方的“成绩单”如此漂亮。

他举例,其住宅区从三年前就不断发生爆窃案,但居民只在第一年及第二年前往警局投报,而第三年时,则因为前两年都无法破案,所以选择放弃投报了。

“因为报了案也无法解决,所以我们都放弃报案了,所以每次警方公布罪案率时,民众不免怀疑,所谓下降20%,实际上可能是上升了40%呢。”

对此,蔡义来强调,警方绝对是有办事,但民众必须明白,警方办案必须根据程序,即要有人证及物证。

“即使是我岳母的住家被爆窃,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至今仍无法破案。”

他也表示,有时警方逮捕了嫌犯,但在案件还未下判前,嫌犯会被释放以致再次犯案,这也是警方无法控制的。

“因此我们需要民众与警方配合,以及社区邻里之间要互助,才能有效打击罪案的发生。”

委校园联络官

另外,询及州内的校园黑社会问题时,他表示,警方已就此事,几乎在州内的所有学校都委派了校园联络官。

“他们主要是协助校方处理校园的霸凌案件,同时也预防黑社会渗入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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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卖淫合法化的争议/丁云

 我国一位马来男演员在网络发文提议,让马来西亚的卖淫妓院合法化!

何以他会如此倡议呢?

他说,“我国有350万的男性外劳,为免他们性欲旺盛,可能强奸女性,因此建议合法化卖淫行业,让他们得以有宣泄的管道,一来减少执法员的疲于奔命,二来也保护了女性的安全。”

网上的反应,竟然有超过60%的网友赞同他的倡议。

当然,反对者也把他骂翻!指他的言论有歧视外劳之嫌,为什么就他们才会“性欲旺盛”?那么那些变态的强奸犯,都是向自己年幼的亲属下手,又怎么说?再有,网民指他口口声声保护女性的安全,但鼓励把卖淫合法化,岂不是把“女性”物化,鼓励更多人在合法的名义下成为“性工作者”?

于是,有位博主上载了视频,斩钉截铁说:“我国卖淫合法化绝无可能。”

观点正确,但他举例说新加坡的娼妓行业合法化,却有很多谬误之处。他说,其实新加坡虽然划定芽笼为“合法卖淫区”,却不是让妓院合法,也没有合法的店注册为妓院,而是警方默许此处为可合法卖淫的活动与场所。

情况是否如他所说的呢?当然不是,你可以谷歌一下,答案就一目了然。

芽笼唯一合法红灯区

根据现有资料,新加坡政府规范了风俗行业,将芽笼确定为该国唯一合法的红灯区。从2巷到30巷(双数),都可以找到买春处。在这里工作的妓女,大多来自越南、泰国等国家,年龄大多在21-30岁之间。新加坡对在芽笼工作的性工作者,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她们必须两周接受一次体检,查无性病以及爱滋病,达标后领取“健康证”才能继续上班。妓女还要领取工作证,有效期只有两年,到期后必须返回自己的国家,她们不允许和新加坡当地人结婚,再次来到新加坡时,也不能以同样的身分工作。当然,政府还有个规定,就是回教徒不得从事卖淫行业。

这算不算合法化?争议难免,让我们进一步探讨,这算是让“性服务业”的一种“立法从严,执法从宽”的例子。在新加坡,嫖妓是犯法的,除非你光顾的是向该国政府注册(芽笼)的,并且由政府检控,以及作定期检验的性工作者!然而,违法的事还是常有发生,性病、爱滋病传染也没有绝迹,因此,才需要定期扫荡,检查混迹其中的“无牌者”、“打游击的流莺”,或者在背后的中介与皮条客,还有高利贷业者和帮会分子。

因而,全球目前只有区区德国、荷兰这两个国家真正立法,赋予性工作者合法执业,并保障她们的社会安全福利。

马来西亚呢?一些伊斯兰党掌权的州属,连按摩院的执照也中止发出,连女性运动员的衣着也要管制,怎么可能允许妓院和卖淫合法化呢?

总之,在一些奉行人道主义的国家,虽然没有将娼妓行业合法化,但却有立法保护性工作者的种种措施与条例,其中包括“防止性剥削法”、性工作者社会福利法、童幼保护法等等。

性工作者也算是弱势群体吧?女性很容易成为“人口贩卖”的对象,未成年的女童,也可能成为“恋童辟”的受害者。再加上潜在的毒瘾、暴力,任何一条保护性工作者的法令,都是避免她们被伤害的保障啊!

希望马来西亚设立这些法令,总好过去呼吁什么“娼妓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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