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3警员否认向拥毒者索贿

三名被告步出法庭时纷纷低头和以衣服遮脸,其中一人(左)还用双手比出不雅手势。

(新山20日讯)涉嫌向拥毒者收贿作为释放酬劳,三名警员今日在新山地方法庭被控时皆不认罪,案定明年1月9日过堂。

其中一名被告在面控后步出法庭时以衣服遮盖脸部,双手比出“中指”不雅手势。



三人来自斯里阿南警区的摩托车巡逻单位,警阶均为一巡伍长,分别是阿兹占(30岁)、艾曼(26岁)及阿都马南(33岁)。

他们共面对两项控状,控状指他们在去年10月9日凌晨1时和4时15分,在避兰东某银行和柔佛再也花园,前后两次向两名分别33岁和35岁的男子要求贿金5000令吉及2250令吉,作为不对付两人拥毒的酬劳。

三名被告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 (a)(B) 及第 17 (a) 条文下被控,可在相同法令 24 (1) 条文下被判刑及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3人保外

反贪会主控官诺莎莉娜要求法庭让三名被告各以3万令吉保释候审。



首被告的律师罗斯里求情时指,被告在警队服务已有11年,目前仍继续执行任务。他以被告拥有两名年幼孩子及妻子,还有身在吉兰丹的双亲要抚养为由,要求减少保释金。

另外两名被告的律师法查里则求情,艾曼和阿都马南自被捕后已停职接受调查,艾曼目前兼职,妻子刚产下第一胎。

法官弗玆较后允准三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外,三人必须每周到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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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反贪查案官:2018年杪接受盘问 纳吉没交代曾晤沙地国王

(吉隆坡22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官诺艾达强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于2018年杪接受盘问时,并没有向反贪会交代,大马政府曾派员会晤沙地阿拉伯已故国王阿都拉。

她向吉隆坡高庭供证时说,纳吉当时只声称,他相信2013年流入其银行账户的庞大资金,乃沙地阿拉伯国王的捐款。在两年后另一宗刑事提控审讯时,纳吉才声称,一支部长级代表团于2010年1月会晤过阿都拉。

纳吉被控25项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和洗黑钱控罪案件,今日在高庭继审。诺艾达是第49名检方证人。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交叉盘问时指出,纳吉在2018年杪接受盘问时向反贪会表示,有个会议可以证明其“捐款论”。

“不过,纳吉没有说明那是部长级代表团,直至2020年SRC案审讯时,纳吉所谓的‘部长级代表团’说法才浮现。”

她指出,反贪会2018年调查时,纳吉从来没有解释,或提出在沙地阿拉伯举行的会晤来捍卫自己,所以此事在调查阶段根本不存在。在2020年SRC案件审讯时,纳吉才提出这种“矛盾”的说法。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被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金额也减少至5000万令吉。

纳吉户头存入26亿

不满沙地王子解释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一马公司(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续审,大马反贪会查案官诺艾达称,针对纳吉个人户头于2015年存入26亿令吉资金一事,反贪会对两名沙地阿拉伯王子的调查结果感到不满意。

38岁的诺艾达是第49名控方证人。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依就反贪会在2015和2018年向纳吉录取的口供,交叉盘问诺艾达。

未证明信函真实性

诺艾达说,在利雅得王宫举行的会议并没有成果,这是因为两名王子所提供的文件,并不足以证明据称沙地王室向前首相捐赠4封信函的真实性。

“没有文件显示存入纳吉户头资金的相关交易是来自两位沙地王子。”

诺艾达说,两位王子也没有根据王家礼节,针对据称汇入纳吉户头的资金作证。

“他们仅出于身分识别目的,而出示护照,未提供复印副本。”

根据诺艾达的说法,当时前往利雅得的反贪会官员包括时任副首席专员拿督斯里阿占巴基、助理专员莫哈末纳沙鲁丁、反贪会反洗钱和没收财产部主任菲克里阿布拉欣,以及总检察署代表丹斯里祖基菲里。

诺艾达也同意沙菲依的建议,可以传唤所有以上反贪会官员作为本案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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