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伊党将角逐逾百国席
首要目标夺40议席

端依布拉欣(右起)、阿末法古鲁丁及纳沙鲁丁率领众党员宣誓。

(亚罗士打29日讯)伊斯兰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宣布,该党在来届大选将角逐超过100个国会议席,首要目标是夺下至少40个议席。

他说,虽然只赢40席不能单独执政,但伊党传达的讯息很鲜明,就是愿意与接受该党斗争理念与原则的政党合作,共同组成政府。



他宣布,伊党要继续执政吉兰丹州,重夺吉打及登嘉楼,并放眼拿下几个州属政权。

端依布拉欣昨晚在吉北竹城伊党吉州党所,为吉州备战全国大选机制主持启动仪式时強调,伊党的斗争目标是利惠全民,不局限于回教徒,并深信可取信于各族人民。

以第三势力出击

他说,目前即将举行的大选改变两党对垒阵势,而伊党与国民团结党、爱国党、马来西亚人民团结党及伊斯兰阵线组成“人民和谐阵线”组织,将以第三势力姿态出击。

他说,伊党和谐阵线获得正面的回响,近期将有多个在野党准备加入,并已得到数百个非政府组织及社会领袖的支持,坚定伊党应战的信心。



询及伊党在各州竞选机制的准备进度时,他说,霹雳、吉打、吉兰丹及砂拉越已全面启动,马六甲、柔佛、森美兰及彭亨将在下个月完成。

他满意吉打州布署备战大选的工作,从逾1万2000人热烈出席的集会,彰显党员重夺吉州政权的昂扬斗志。

出席者包括伊党宣传主任纳沙鲁丁、吉州主席阿末法古鲁丁、州竞选主任阿兹占韩沙及州副伊青团长纳鲁阿敏。

万人集会也破例举行幸运抽奖,设有16个奖品,包括金块奖、全免朝圣经费、1000令吉及500令吉朝圣补贴金。

“大选预算案”忽略垦殖民

端依布拉欣形容,明年度财政预算案是“大选预算案”,以农民及渔民为主,垦殖民却未受专注。

他说,预算案以行政开销占多数,发展开销仅占16%,显见政府未推行重大发展计划。

他认为,政府必须大力铲除贪污滥权,否则拨出更大笔的预算开销,也无济于事。

针对废除雪吉柔4个收费站,他说,其实加叻大道及鹅麦文冬收费站应该废除,这些收费站高交通量,加重广大消费者的负担。

莫哈末纳西尔曾因参与“拯救大马”活动,被令解释。

3议员叛党“瓜熟蒂落”

端依布拉欣以“果熟蒂落”,回应伊党吉州3名国州议员叛党的事件。

自杀不必用枪

当媒体询问会否采取开除党籍行动时,他轻松回答:“就让成熟的果实自然脱落,更何况,自杀不必用枪!”

他说,众党员已看清了,而且全国大选迫近,党中央不会采取行动。

被比喻为“青皮橙肉”的香甜芒果,“人在伊党心在诚信党”的3名国州员,即波各先那区国会议员拿督马夫兹、安南武吉区州议员拿督阿米鲁丁及古邦罗丹区州议员莫哈末纳西尔,他们被指无视党立场,频密现身希盟活动。

被指吃里爬外,伊党不再派马夫兹上阵。

3人被视为伊党“开明派”,并心系希盟,非但未出席伊党于今年4月间在吉州举行的全国代表大会,却在诚信党于本月在吉州召开的全国大会上一起露面,強烈显示离心的迹象。

其中遭罢免伊党波各先那区部主席职的马夫兹已公开与党对立,在伊党大会召开时,非但不出席,还透过他与媒体Whatapps群组恭贺伊党大会召开,还加上“拯救大马”的字眼。

最近,伊党已公开表明不会在来届大选提名马夫兹上阵,结果,马夫兹隔空喊话,声称不想代表伊党上阵大选,是因为伊党不是一个认真要改朝换代的政党。

至于莫哈末纳西尔,曾因与马夫兹一起参与“拯救大马”活动,被党致函要求解释,他随后辞去吉打港口区部署理主席,惟保留党籍。

阿米鲁丁则在莫哈末纳西尔辞职后,卸下吉打港口区部的领导棒子,但保留州议会反对党领袖职。他较后因婉拒出掌州主席职,被挤出伊党吉州领导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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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无权干涉355法修案 伊党:五大宗教咨理会涉煽动

(吉隆坡6日讯)伊斯兰党指出,修订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属回教事务,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发表意见的法定地位,而且干涉修订该法令已构成对种族、宗教和王室(3R)的煽动行为。

伊党因此促请政府对该理事在这项课题上所发表的颠倒和误导性言论作出回应,并尽快采取适当的行动。

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今日发文告说,该理事会声称有关修订建议将制造两种刑事制度,不仅是误导,而且反映出该理事会对法律的严重无知。

“我们对该理事会再度对有关修订建议发表颠倒是非的立场感到遗憾和不满,并提出5个论据,加以反驳。”

他指此项于1965年制定的法令(355法令)曾两度经过修订,首次在1984年,把1000令吉的罚款额提高到5000令吉,监禁刑期从6个月增加至3年,附加6下鞭刑。

他强调,有关修订旨在与时并进提升回教法庭对审理回教刑事案件的权限。

他也指回教法庭可针对各州根据联邦宪法第九附表第二项(州)的第一细节下,立法所制定的罪行判处刑罚。

“联邦法院在以往案件中对各州立法权的界定,明确承认我国存在双重制度,其中包括苏马达瓦安(Sukma Darmawan)、ZI Publication Sdn. Bhd,以及最新的聂依琳等案件,亦显示法庭认同受排除条款约束的双重制度。”

伊党对修订355法令的5大论述:

1)双重法律体系在我国存在已久,即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制度,而联邦法院并没有完全消除州对未列入联邦犯罪清单的立法权。

2)伊党认为相关修订建议有助强化回教法律,这也符合国内大部分回教徒的民主意愿。

3)如果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认为修订建议不符合宪法,请问理事会这是否也表示355法令也违宪?若是,这是危险、恶意,以及完全没有根据的看法。

4)回教法不适用于非回教徒。鉴于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解释或证明修订建议对非回教徒的影响,反之只是空口无凭,明显是在干预回教事务。

5)这也可被视为对回教在我国受联邦宪法保障的地位和实践,所掀起的一种回教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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