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伊党是最大赢家/陈仁杰

啤酒节风波持续延烧。啤酒节活动本来是一个让喜爱饮酒民众畅杯痛饮的嘉年华,世界各国更借着举办啤酒节的机会刺激旅游业的发展。奈何,在伊斯兰党的渲染下,啤酒节在大马成了政治课题。

伊党把啤酒节与犯罪淫乱挂勾,更痛斥如若有关当局给此活动亮绿灯,无疑将让吉隆坡成为罪恶之都。吉隆坡啤酒节于2012年始已经连续举办5年,那吉隆坡岂不是早在5年前已沦为邪恶之城?



伊党强词夺理的理据似乎受到了巫统的支持。这可从吉隆坡市长以“下雨、敏感、没必要”为由,拒绝啤酒节活动的申请、马华前后两天对吉隆坡啤酒节截然不同的态度,并出动警察总长的恐袭论合理化自己的立场,以及雪州巫统严拒啤酒节申请等事件中看出端倪。

朝野阵营奈他不何

巫统为了拉拢伊党及吸引更多保守马来选票,不惜与伊党在各种牵扯到宗教的课题上形成共识。巫统不断地往保守道路上越走越远,无疑给伊党推行回教化政策敞开了大门。

由于在吉隆坡举办无望,不少有意举办类似活动的商家把目标转移至雪州,这让雪州大臣阿兹敏陷入两难。若明文批准,那么伊党将连同巫统借此攻击公正党捍卫回教不力,再如常妖魔化行动党为一切的始作俑者,把希盟塑造成鼓励饮酒文化的政府,同时把自己打造成宗教守护者的模样,以这一石二鸟之计让希盟承受回教徒选票流失的风险;若严拒申请,那么这恐将引起非回教徒的不满,继而打击希盟的非回教徒支持度。因此,阿兹敏选择不表态,把责任卸给了地方政府。

无论结局如何,伊党都是啤酒节风波最大的赢家。这证明了伊党懂得利用宗教,打着宗教名号让自己处于道德高点游走于政坛,并借此捞取最大的政治资本实现他们的目标,让朝野两大阵营都奈他不何,有时反而甚至需要妥协。



然而,这无疑是大马的悲哀。独立至今,经过一甲子的洗礼,国家依旧摆脱不了种族政治的紧箍咒,国人依然活在以种族与宗教区分你我的社会,才会让这些有心人士有机可趁。

大马是个多元种族的国家,中庸与开明作风才符合大马国情,但何时我们才能真正迎来“大马民族”(Bangsa Malaysia)的政府呢?

陈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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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无权干涉355法修案 伊党:五大宗教咨理会涉煽动

(吉隆坡6日讯)伊斯兰党指出,修订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属回教事务,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发表意见的法定地位,而且干涉修订该法令已构成对种族、宗教和王室(3R)的煽动行为。

伊党因此促请政府对该理事在这项课题上所发表的颠倒和误导性言论作出回应,并尽快采取适当的行动。

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今日发文告说,该理事会声称有关修订建议将制造两种刑事制度,不仅是误导,而且反映出该理事会对法律的严重无知。

“我们对该理事会再度对有关修订建议发表颠倒是非的立场感到遗憾和不满,并提出5个论据,加以反驳。”

他指此项于1965年制定的法令(355法令)曾两度经过修订,首次在1984年,把1000令吉的罚款额提高到5000令吉,监禁刑期从6个月增加至3年,附加6下鞭刑。

他强调,有关修订旨在与时并进提升回教法庭对审理回教刑事案件的权限。

他也指回教法庭可针对各州根据联邦宪法第九附表第二项(州)的第一细节下,立法所制定的罪行判处刑罚。

“联邦法院在以往案件中对各州立法权的界定,明确承认我国存在双重制度,其中包括苏马达瓦安(Sukma Darmawan)、ZI Publication Sdn. Bhd,以及最新的聂依琳等案件,亦显示法庭认同受排除条款约束的双重制度。”

伊党对修订355法令的5大论述:

1)双重法律体系在我国存在已久,即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制度,而联邦法院并没有完全消除州对未列入联邦犯罪清单的立法权。

2)伊党认为相关修订建议有助强化回教法律,这也符合国内大部分回教徒的民主意愿。

3)如果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认为修订建议不符合宪法,请问理事会这是否也表示355法令也违宪?若是,这是危险、恶意,以及完全没有根据的看法。

4)回教法不适用于非回教徒。鉴于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解释或证明修订建议对非回教徒的影响,反之只是空口无凭,明显是在干预回教事务。

5)这也可被视为对回教在我国受联邦宪法保障的地位和实践,所掀起的一种回教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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