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土著经商能力超强/罗汉洲

芙蓉Team C Cut理发店创办人莫哈末纳斯鲁拉说,他的理发店挂上“土著拥有”横幅,是因为他要证明土著有能力在美发界发展,他也要努力追上华裔在美发界的成就。

听了这番解释,原来“土著拥有”和“只限回教徒”洗衣店是两回事,前者是着重于强调土著的经商能力,后者则在于强调宗教隔离。



不过,莫哈末纳斯鲁拉也太客气了,客气得有点自我矮化呢,以土著今日在经济领域的巨大成就,不论是华人或马来人开一间理发店来相比,犹如萤火比月光,算不得是什么事业。

莫哈末纳斯鲁拉是年轻人,所以可能不知道四五十前,华人曾被形容“垄断国家经济(其实是欧美人垄断)”这回事。

四五十年前,无论什么行业,华人都有一席之地,多多少少都可以分享到欧美人的余沥,做什么生意都不会受到限制,至于欧美人不屑做的小生意才由华人“垄断”。

举例来说,四五十年前,由大城市到中型市镇,再到乡村甘榜,所有巴士都由华人经营。直到1980年代初期,吉隆坡市区内有十三四间巴士公司,全都是华人创办经营;且其时川行东西南北的长途巴士和罗里运输公司也都是华人从无到有创办起来的。

华人企业逐渐易主



但进入1980年代中期以后,也就是马哈迪执掌政权期间,在重组社会名目下,华人“披荆斩棘”,历尽千辛万苦创办起来的巴士与罗里公司就逐渐易主,从华人手中转移到土著拥有,吉隆坡十多间巴士公司也被土著接手了。到如今,变成土著垄断全国运输业,华人在这行业难有立足之地,所以我说华人美发业只属萤火之光,算不得上是什么生意,不值得羡慕,若与土著经营的运输业相比,土著创办理发店也不值得强调吧。

我们再看看国内金融业,除了人民银行外,其他银行都是华人创立,马哈迪巧立名目,以集合资本对抗外资银行为由“收编整合”, 再把招牌改掉,由土著掌控,这些才是大企业,土著既有管理这些大企业的能力,开一间理发店的能力实在不足挂齿,无须公告天下,莫哈末纳斯鲁拉未免有点眼浅,他应该努力追上土著大企业才对。

独立前,欧美人创立的种植公司、洋行也在独立后落入土著手中,土著也拥有最大糖厂、面粉厂和面包厂,谁敢说土著没有经商能力?开一间理发店乃牛刀小试吧了。

除此之外,马哈迪大力推展的私营化计划下成立收费大道公司,以及无远弗届,无所不包的官联公司,它们的总执行长全是土著,还有国家象征的航空公司、国产汽车公司也尽由土著管理,土著做生意能力之强毋庸置疑,莫哈末纳斯鲁拉却用理发店来表现土著的生意能力,不有点自我矮化吗?

时至今日,大至霸级企业、建筑公司、地产商,小至零售业如超级市场、美容业等都有土著身影,也都由土著经营管理,土著已垄断经济,土著经商能力早已用事实呈现出来,再也无须用文字来表现吧?

罗汉洲■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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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马:拥数十亿? 反贪会应出示证据

(吉隆坡1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说,若反贪污委员会掌握他拥有数十亿令吉的证据,就应该拿出来。

他表示,警察总长称没有以罪犯对待他,但反贪会发给他儿子的传令,却说他犯罪。

“据反贪会给我儿子米占的传令,提到身分证号码251220-02-5151的马哈迪,犯下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案件号码是IPJ/RPTNO/0477/2023。

“截至目前,我知道我没有被调查。但是反贪会的传令说我犯罪。”

安华指控拥数十亿

马哈迪今日在部落格发表题为“我是什么罪犯”帖文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控他拥有数十亿令吉,但他都不知道自己有数十亿令吉。

“因此我起诉安华,以便证明我有数十亿令吉。这是一年前的起诉,至今安华也没有出示我有十多亿令吉的证据。

“这意味着我现在还没有被定罪,如果反贪会有证据,那就拿出来。

“关于拿督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虽然安华被定为无罪,为何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没有被撤回?有没有指示安华的妻子和孩子去解释他们所有的财产?”

马哈迪指出,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案件也是一样,即为何对方胞弟没有像他儿子一样,受到周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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