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种植分利计划失败2.0/陈金阙

黄金棕榈种植计划(GPGS)10月2日的种植人会议在没有意外的情形之下,其议案获得绝大多数(98.2%)种植人的赞同票,宣布提前终止计划。这对当局推行分利计划是另一个打击。



我们常听到政府劝告人民不要参与那些不合法的快速致富计划,如果不听劝告的人民发生问题了,当局总归一句话,好言相劝你不听,忠言逆耳呀!那么,合法的投资计划且得到政府的承认,是否就可以甘之如饴?原来未必。像这种种植分利计划的失败,4年出现了两单,别的分利计划失败的可能不是少数,只是没有媒体报道,公众被蒙在鼓里而已。

应重罚负责人杀一儆百

那么,政府对这种通过合法管道集资,但是还是失败的个案,有什么解释呢?为了保护弱势的人民,我们觉得政府不能以“投资是有风险”的理由一而概之,要投资者自己小心。如果没有办法保护到人民的利益,我觉得政府就不应该批准这些计划。如果以公司遵循所有分利计划的条件而批准投资计划,那政府只成了一枚橡胶印章,并没有做到保护投资者/消费者利益的责任。政府应该在问题发生后,保证揪出该负责任的董事部,给予重罚,杀一儆百。

也许公司可以说投资者最终没有蒙受什么损失,反而还有钱赚,不应该贪求更多的利益;不过,这制度并不是投资者设计出来的,别忘了当初是公司呈献出来的分利制度,吸引投资者参与。过了等待期,刚要收成时,怎么可以用之前已经有考虑可能发生的问题来推翻承诺?试问当时如果老实说明有发生这种情况的或然率(即使是5%的可能性),投资者还会这么容易参与吗?

许多投资者不是没有知识的人,他们根据公司给的21-23年分利计划,计算自己的回酬率。一位投资者向我说,比较把钱放银行拿23年的4%利息(10万期满后领回约19万7500令吉,回酬约100%),这两个计划如果没有失败,在第十年,就已经超越23年的本金加利息;如果照计划进行到期满,可得回约36万至41万,回酬可是260-310%呢!这和快速致富的诱人方式大同小异,差别在于合不合法,以及等待回报的时间长短而已。



分利计划无股价机制

两个计划最大的分利预测来自棕油价钱,绿野种植计划预测只要棕油价钱在每吨900令吉以上及每公顷生产20公吨的鲜果,则可以享有分利;而黄金棕榈种植计划则预测只有棕油价钱在2500令吉以上就有机会分利。棕油价钱要在这些预设价钱以上不是非常困难的事,是什么原因致使计划失败呢?当初集资时,不是信心满满的吗?为什么到了六七年以后,以资金短缺或者回酬不尽如人意草草结束?

和上市的种植公司不同的是,分利计划没有一个股价机制,因此当经营出现问题,基于财务情况和种植详情不如上市公司那么透明,要如何以公平的价格向种植者赎回(或者卖掉土地)经营权,是种植者很难去质量化的,唯有靠董事部的说词。

而我一再强调的是六七年以后,油棕已经步入收获期,最需要资金来经营的难关也已经度过,是不是该舍弃种植者的时候呢?如果这一点无法厘清的话,看来种植者对这种计划已经失去信心,分利计划很快就要走入历史,被雪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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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3小时赚1.6万” 中六生奉上母亲遗产

(百乐2日讯)19岁中学生坠入快速致富投资骗局,双手奉上亡母遗下的2万2300令吉遗产。

彭亨总警长拿督斯里南利发文告指出,彭亨商业罪案调查组昨日接获百乐警局一宗案例,指一名巫裔中六女生陷入不存在的网络投资计划。

“该名女事主是于去年12月14日刷脸书点击Telegram后,嫌犯向她介绍一项3小时就能取得高回酬的投资计划。

“女事主汇入1000令吉到嫌犯的银行户头后,嫌犯提供她有关该投资网站的账号和密码。

“女事主发现其账户有高达1万6000令吉回酬,可是嫌犯却要求女事主支付数项费用才能提出这笔款项,最后她双手奉上2万2300令吉给对方。”

他指出,这笔款项是女事主亡母留下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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