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要求重查“六六空难”具诽谤性
杨德利判赔哈里斯60万

(布城26日讯)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裁决,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斯里杨德利要求州政府重新开档调查“六六空难事件”的言论具诽谤性,须赔偿沙州前首席部长丹斯里哈里斯60万令吉。

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末马洛在判词中指出,答辩人在没求证之下,仅根据巫统话望生区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的谈话,发表耸人听闻的言论。



他说,联邦法院认为高庭在2012年宣判的100万令吉赔偿额过高,决定将赔偿额减低至60万令吉。

联邦法院也裁决,赔偿金需附加每年8%利息,从2012年2月29日高庭下判当天算起,堂费则为20万令吉。

杨德利于2010年4月发文告,要求沙州政府重新调查1976年6月发生的坠机事件,因为东姑拉沙在沙巴演讲时透露,“六六空难事件”发生前,他临时被请出机舱而逃过一劫。

共有11人在这空难罹难,包括时任沙巴首长敦弗亚史迪芬与儿子佐哈里等。时任副首长哈里斯则在空难发生后当天,宣誓出任首长。

杨德利在文告中使用“犯罪”、“暗杀”的字眼。



哈里斯于2010年入禀亚庇高庭起诉杨德利诽谤,要求赔偿5000万令吉名誉损失。

高庭于2012年2月裁决哈里斯胜诉,杨德利必须赔偿100万令吉,杨德利较后针对高庭的判决上诉,上诉庭于2013年11月18日裁决杨德利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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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审涉诽谤违隐私权 律师:受害者可提出诉讼

(八打灵再也18日讯)执业律师巴斯蒂安认为,在社交媒体发帖羞辱那些不参与抵制与以色列相关产品的人士,违反了隐私法,在帖文中被曝光的人士可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开斋节期间,麦当劳和肯德基等快餐连锁店挤满顾客的照片在网络疯传,有人竟把这些前去用餐的顾客称作为“狗”,部分还直接拍下视频公审对方。

巴斯蒂安律师告诉网媒“自由今日大马”,这类社交媒体帖文已违反了隐私法,受影响的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这是大马“公认的权利”。

他说,那些在这些帖子中被曝光的人也可以对作者提起诽谤诉讼。

“如果帖文暗示图片或视频中的人从事了令人厌恶的行为或有损他们在公众眼中声誉的事情,那么它可能构成诽谤。”

他表示,这些帖文可能违反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该法令赋予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如果此类帖文可能煽动暴力或破坏和平,就属于588法令(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的范围,这是滥用媒体。”

他说,在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将分享淫秽、不雅、虚假、冒犯和威胁的内容,意图冒犯、虐待、威胁或骚扰他人的在线内容定为犯罪。

“在关丹已发生人身暴力或人身暴力威胁。 这已经远远超出了礼节的范围,”文达贡补充道。

彭亨州增卡市的40岁巫裔男小贩于4月12日晚上10时25分,与家人在双溪依萨的麦当劳快餐店用餐时,遭抵制该快餐店的一群陌生男子辱骂和挑衅。

据了解,该群男子叫事主来到快餐店前,其中一人对他爆粗和挑衅,但事主不予理会并继续用餐。

当事主一家用餐完毕,离开快餐店时,该群男子再次挑衅,并指事主是“笨蛋光头、吃猪油及喝猪水”。当事主要与他们理论时,其中一人拿起头盔递给同伴,后者威胁将以头盔殴打事主。

警方较后针对巫裔小贩光顾麦当劳被辱骂和挑衅的投报,逮捕5名嫌犯,他们是年龄介于27至43岁的本地男子。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因刑事恐吓罪调查此案,一经定罪,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律师巴尔吉特表示,未经顾客同意在此类商店拍摄顾客的照片是非法的,并且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他说,这些视频的另一个问题是,一些帖文可能看到未成年人的面孔,这也违反了2001年儿童法令,在该法令下,规定了媒体报道和出版有关弱势儿童的限制。

“不能透露儿童的身份,这是违法的。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可采取行动。”

“(这些帖文)当局必须调查,绝不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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