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侵犯人权者将受法律制裁
昂山否认清洗罗兴亚人

缅甸国务资政昂山素枝星期二在首都内比都的国际会议中心,以英语演说约30分钟,向全国民众和世界讲述罗兴亚回教徒问题。(欧新社)

(内比都19日综合电)缅甸国务资政、实权领导人昂山素枝今早谴责所有违反人权事件,表明在北部若开邦侵犯人权的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

备受各方压力的昂山素枝,今天上午11时首次打破沉默,针对罗兴亚回教徒课题发表全国电视直播演说《国家的统一及和平》。



她独自站在首都内比都的大讲台上,以英语向满座的政府官员和高级军方人员演说,一开始就强调缅甸民主的脆弱性,以及她自己的党当权时间很短。她说:“经过半个世纪或更久的极权统治,我们现在处于发展我国的过程中”。

她表明,对于在冲突中受苦的“所有人”,她“感同身受”。她说:“我们关注逃到孟加拉的回教徒人数。”       

她说,缅甸政府将找出若开邦罗兴亚人大批逃离的原因,并谴责任何可能加剧危机的“侵犯人权”事件。

昂山素枝发表电视直播演说,阐述政府在处理国民和解与和平上的努力。(欧新社)

邀大批外使到场聆听

上月25日,罗兴亚拯救军袭击若开邦多个警哨站和军营,触发与缅甸政府军之间的新一波战斗,至今已迫使至少41万罗兴亚人逃往邻国。



昂山素枝在长约30分钟的演讲中,形容若开邦事态真相未明,自己也不清楚。当地出现持械武装分子,各方需一同解决问题。她强调缅甸是一个“多元国家”。

昂山素枝邀请大批外国使节到场聆听演讲。她说:“我明白国际社会对现时状况的关注,但若开邦自9月5日起,已没发生冲突及所谓的‘清洗’,各界指控缅甸前,应先提出实质证据。”

昂山说,已有多种教育等福利措施扶持邦内所有人,声称邦内半数以上的居民均未受到冲突的影响如常生活,暗示西方传媒报道有夸大失实之嫌。

她强调缅甸无惧失实指控,邀请国际观察员亲身到若开邦查证情况,列出若开邦近年来获得的人道援助。

可验证愿意回国者

昂山又表示“仇恨及恐惧就是我们痛苦的根源”,对受事件影响的所有人感到痛心,指缅甸已作好准备核实难民身分,一经确认合资格,必会协助他们“回家”,亦欢迎其他国家提供援助。

昻山素枝透露,政府准备“在任何时候”对那些愿意返回家园的人,展开难民身分认证程序。不过,她没保证所有难民都可以回国。

缅甸国家安全顾问当吞

缅国安顾问:过程须讨论  罗兴亚人可回家

(纽约19日综合电)缅甸国家安全顾问当吞星期一告诉媒体,因躲避若开邦暴力冲突而逃到邻国孟加拉的罗兴亚回教徒,可以返回家园,但过程必须再讨论。

上月25日,罗兴亚拯救军袭击若开邦多个警哨站和军营,触发与缅甸政府军之间的新一波交战,至今已有至少41万罗兴亚人逃往邻国。

当吞星期一在纽约出席英国外长约翰逊召集的部长级场外会议时,和与会者讨论罗兴亚危机。

他过后表示:“我们将确保每个逃离家园的人都可以回家,但过程必须再讨论。

“我们将确保每个需要人道援助的人都可以获得帮助,没有差别待遇。这是我们一致同意的事。”

仰光的公民手持昂山素枝的肖像,踊跃出席市政厅前的集会,聆听她演说。(欧新社)

缅甸军头高调反驳  “从无罗兴亚族群”

缅甸军方最高领袖敏昂莱星期日高调抨击罗兴亚人要对这场危机负上最大责任,并敦促缅甸人民和传媒面对罗兴亚人的问题,要团结一致,确立整件事的真相。

军方总司令敏昂莱在“面子书”贴文说,极端分子(指罗兴亚武装组织)自8月25日以来共发生93次冲突,才促使政府军采取打压行动。

他形容那些暴力事件是有组织的,有人企图在若开邦建立大本营,成为一股强大势力。他写道:“他们要求得到外界承认,名为罗兴亚,但这些人在缅甸国内从来不是一个种族群体。”

在过去数周的血腥冲突中,敏昂莱领导的政府军受到各方抨击。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昂山素枝近来也成为众矢之的,被批评坐视不理。数十万人在网上联署要求褫夺她的诺贝尔和平奖。

联合国大会今天起在纽约召开会议,预期会重点讨论缅甸罗兴亚回教徒的人道危机。昂山素枝因为这次危机,决定不前往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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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以法律手段遏制玩火/胡逸山博士

记得以前在美国读法学时,宪法学是一门很重要的课程,因为美国人极为注重彼等在(尤其是联邦)宪法保障下,所享有的权利。

而美国与我国的宪制也有很大的相似之处,无论在国家与州的层次,都有着成文的宪法,起码,马、美两国的联邦宪法都有保障言论自由条款。

然而,众所周知,言论自由虽然被自由民主世界公认为基本人权,但也还一些“有心人”滥用来达到损人利己的勾当。

所以,如何把正当的、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权利,与“不正当”、有损公众利益,以及被滥用的权利区分开来,还是至关重要,必须谨慎处理。

由于马、美两国都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所以都沿用英国的所谓普通法,有别于世界许多地区所沿用的所谓大陆法(也称民用法)法制。

在普通法下,司法机构(法官、法院等)对于宪法条款、议会所通过的法令、行政机构所颁发的法规等法律效用(如某种行为受保障与否、成罪与否等)的诠释,是具有法律权威的,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说是比原有的法律条文更“有力”,对以后的判案也是有着司法约束性,即必须依照该些案例的法理规则来判案。

当年在攻读美国宪法学时,在钻研言论自由的诠释方面也很花心思。

还记得美国最高法院有个诠释宪法权利的著名案例——“在人满的戏院里喊火”,把被(宪法)保障的言论,与不被(宪法)保障的言论区分开来。如在普通情况下,某人忽然高喊“有火灾!”,即使实际上附近是没有火灾的,但他无伤大雅的“撒谎”是他的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障的。

然而,如果此人明知附近没有火灾,但还是在一个挤满了观众的戏院里高喊“有火灾!”,那么他的此番“言论”,就不受到宪法的保障,因为一个正常的人应该意识到如此的做法,大有可能会造成“显而易见与即时的危险”的存在。

有心人借题发挥

在我国的普通法原则下,如果法院找不到适用的案例,是可以参考引用其他施行普通法国度的案例。

而近日,有一起本应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以维护多元族群和睦关系的事故,被个别“有心人借题发挥”。即使已受到训诫,但有关“有心人”还是“越战越勇”,完全不肯收手,虽然他也应该意识到,他的此番蓄意炒作极有可能会引致非和平、非理性的极端举止,而事实上也发生了好几宗投掷汽油弹的暴力事件。

所以,是时候有关当局采取强制的法律手段来制止,包括可借用上述的“在人满的戏院里喊火”的案例,来制裁如此的“玩火”恶行,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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