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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学禁回教徒女生戴头巾
“我们是一所基督教学校”……

(香港18日讯)香港一间中学涉不容许回教徒女生戴头巾(tudung)上课,4名初中女生上周一(11日)起连日在上课时间被要求到训导处,女生批评学校做法不公平、影响学习,有家长不满学校种族歧视,并向香港教育局投诉,校方从善如流,已和家长达成协议,有关学生今后可在课室上课。

据《明报》报道,位于香港东涌的灵粮堂怡文中学回教徒女生家长致函投诉,表示4名分别读中一及中二的女生因戴头巾被禁止上课,要上课便要除头巾,但戴头巾是回教徒女性的宗教责任,女儿感到很屈辱,不满学校种族歧视。



香港一所中学禁止回教徒女学生戴头巾上课,引起外界关注后撤回决定。(明报图)
香港一所中学禁止回教徒女学生戴头巾上课,引起外界关注后撤回决定。(明报图)

一直坚持戴头巾的中一生Bibi和中二生Sulaim都是巴基斯坦裔,信奉回教,她们向记者表示要坚持戴头巾上学,上周一开始不获准在课室上课,上课时间都要到训导处,至14日下午才让她们回课室,说是给她们两天时间“改善”,若仍戴头巾上学,就不能在课室上课。

她们引述训导老师称,因为学校是基督教学校,所以不让她们戴头巾。她们又说,虽然教师以至校长都倾向让她们戴头巾上课,但训导老师说“校监说不行”。

上课时间到训导处
担心影响学习

Sulaim强调,戴头巾是“我们宗教的一部分”,是“神要我们戴”,藉以识别谁是回教徒。她认为校方做法“不是太好”,因为上课时间都要到训导处,“无所事事,影响我们学习”。

她说,当时曾质疑:“你们跟随自己宗教,为何不让我们跟随自己宗教?”,训导老师当时只说:“我们无答案。”



无论如何,有其他家长不满学校种族歧视,已向教育局投诉。该校校长罗伟文回应称,已和家长达成协议,有关学生今后可在课室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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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挑战恢复回教徒身分 联邦法院5月3线上宣判

(布城19日讯)联邦法院择定于5月3日,对一名37岁女子上诉寻求推翻上诉庭恢复其回教徒身分的决定,作出最终裁决。

该女子的律师苏仁德拉受询时告诉马新社,他接获法庭来信通知上述下判日期。

据马新社所见,该信函通知,法庭将通过Zoom视讯应用程式在线上宣判。

由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和拿督阿布峇卡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于今年2月19日听取代表该女子的律师、雪兰莪回教宗教理事会(MAIS),以及代表雪州政府的雪州法律顾问的陈词后,宣布保留裁决。

该女子对上诉庭于2023年1月13日以2比1多数票,作出恢复她回教徒身分的决定,提出上诉。 

这名女子说,她于1991年被母亲单方面改教至回教时,还是个孩子。

她说,她的母亲在与父亲离婚后嫁给一名回教徒男子,尽管她已皈依回教,但母亲和继父允许她继续信奉她与生俱来的兴都教。

2013年12月12日,该女子向吉隆坡回教高庭入禀诉讼,要求宣判她不再是回教徒,但2017年7月20日,回教高庭驳回其诉讼,回教上诉庭也于2017年8月1日驳回其上诉申请。

随后,她向民事高庭提出诉讼,要求宣布本身不是回教徒,并将MAIS和雪州政府为答辩人。

2021年12月21日,莎阿南高庭批准该女子的诉讼,并宣判她不是回教徒,但在MAIS和雪兰莪州政府提出上诉后,上诉庭推翻高庭的判决。

去年5月23日,该女子获得联邦法院的准令,以就6道法律问题提出上诉,联邦法院于今年1月16日首次审理其上诉,接着定于今年2月19日继续聆审其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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