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探讨伊党关系 力数领袖3罪状
林茂公正党要求开特大

(吉隆坡28日讯)以人民公正党林茂区部主席尤索夫为首组成的“希盟行动委员会”今日力数该党领袖“3宗罪状”,并要求该党领袖在1个月内召开特大,让基层决定是否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与伊斯兰党继续合作。

这是随着该党副主席拉菲兹日前公开支持和反对与伊党合作的党内领袖名单,要求尽速召开特大后的政治演变。



尤索夫在记者会宣称,他有信心在近期内获得至少73个区部支持,以符合公正党党章规定,即须至少三分之一区部支持,方能召开特大的条件。

已获56区部签名

公正党全国有218个区部,目前已有56个区部签名支持召开特大。

尤索夫也强调,此举并非要破坏该党团结与和谐,也非针对或企图推翻任何领袖,更不涉及人身攻击。

“由于大选太近了,应让全体党员和领袖一起来决定,是否与伊党继续合作,及是否继续商讨合作关系,这不应只让党中央高层领袖来决定。”



“3罪状”左右开弓

林茂区部领袖列出的公正党中央领袖“3宗罪状”:

1. 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上,与伊党相关的策略重复不定,媒体报道指希盟内部顺利进行议席分配工作,但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兹敏却在不获希盟同意与祝福下,仍坚持与伊党商量议席分配。

2. 不确定有关决策是党决定,或是一部分人的决定,毕竟希盟是由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医生个人成立与宣布。

3. 含糊不清的指示,让公正党全国区部与希盟成员的合作,陷入僵局,最坏局面将是让中间选民感到厌倦,认为公正党并没与希盟站在同一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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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无权干涉355法修案 伊党:五大宗教咨理会涉煽动

(吉隆坡6日讯)伊斯兰党指出,修订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属回教事务,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发表意见的法定地位,而且干涉修订该法令已构成对种族、宗教和王室(3R)的煽动行为。

伊党因此促请政府对该理事在这项课题上所发表的颠倒和误导性言论作出回应,并尽快采取适当的行动。

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今日发文告说,该理事会声称有关修订建议将制造两种刑事制度,不仅是误导,而且反映出该理事会对法律的严重无知。

“我们对该理事会再度对有关修订建议发表颠倒是非的立场感到遗憾和不满,并提出5个论据,加以反驳。”

他指此项于1965年制定的法令(355法令)曾两度经过修订,首次在1984年,把1000令吉的罚款额提高到5000令吉,监禁刑期从6个月增加至3年,附加6下鞭刑。

他强调,有关修订旨在与时并进提升回教法庭对审理回教刑事案件的权限。

他也指回教法庭可针对各州根据联邦宪法第九附表第二项(州)的第一细节下,立法所制定的罪行判处刑罚。

“联邦法院在以往案件中对各州立法权的界定,明确承认我国存在双重制度,其中包括苏马达瓦安(Sukma Darmawan)、ZI Publication Sdn. Bhd,以及最新的聂依琳等案件,亦显示法庭认同受排除条款约束的双重制度。”

伊党对修订355法令的5大论述:

1)双重法律体系在我国存在已久,即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制度,而联邦法院并没有完全消除州对未列入联邦犯罪清单的立法权。

2)伊党认为相关修订建议有助强化回教法律,这也符合国内大部分回教徒的民主意愿。

3)如果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认为修订建议不符合宪法,请问理事会这是否也表示355法令也违宪?若是,这是危险、恶意,以及完全没有根据的看法。

4)回教法不适用于非回教徒。鉴于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解释或证明修订建议对非回教徒的影响,反之只是空口无凭,明显是在干预回教事务。

5)这也可被视为对回教在我国受联邦宪法保障的地位和实践,所掀起的一种回教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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