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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水坝垂钓翻船
2失踪者遗体寻获

消拯人员将裹上白布的失踪者遗体抬离搜救现场。

(新山21日讯)3名青年昨日在彼咯水坝乘船垂钓,却遭遇船翻覆意外,2名失踪者的遗体今早被消拯队伍寻获。

柔州消拯局文告指出,当局搜救行动队伍在今日上午8时50分,在距离沉船事发地点约400米处发现首名失踪者的遗体,并相信该名死者身分是卡里卡兰。



队伍较后在上午10时08分,于距离沉船20米的地方找到另一名失踪者的遗体。

永平消拯局昨日凌晨2时56分接获投报,有3名青年在事发水坝乘船垂钓却发生船翻覆,后来1人自救上岸,另2人失踪,来自永平、居銮、拉美士的消拯局联合展开搜救。

这3名青年分别为16岁迪瓦拉查、19岁淡米尔西兰、28岁卡里卡兰,3人当中年纪最小的迪瓦拉查在昨日清晨5时34分自救上岸,淡米尔西兰、卡里卡兰则下落不明。 

据悉,民众是被禁止在水坝乘船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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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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