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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禁单方为孩子改教条文
新版本今再呈国会

阿莎丽娜:政府希望各造能正面看待此次法案的提呈和修改。

(吉隆坡7日讯)政府今日第二次展延具有争议性的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修正)法案,并将于明日在国会提呈新版本的法案。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今早通知下议院,会撤除为孩子改教和维持原本宗教信仰有关的第88A条文。



不过,她较后却发文告指出,政府撤回去年11月提呈的法案并重新提呈新版本,是要避免法案与国家宪法有任何冲突和符合“遵循先例”原则,即最高法院对国家宪法第12(4)条款的诠释受到法律约束。

她强调,政府希望各造能正面看待此次法案的提呈和修改,并呼吁所有国会议员能全面支持,勿把此事政治化。

没阐明撤回原因

根据原本提呈的法案建议,第88A(1)条文, 赋予照顾21岁以下孩子的母亲和养母与父亲拥有同等权利,即父母不能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必须双方都同意。而孩子在年满18岁之后,有权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另一条新增的第88A(2)条文则阐明,若夫妻任何一方信奉回教前,各自信奉不同的宗教,那么孩子可以维持原有的信仰。

阿莎丽娜是于今早援引议会常规第62条文,在国会下议院撤回上述法案,惟没阐明撤回法案的原因或展至何时。



政府是于去年11月,在下议院提呈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惟在今年4月,为了让路给伊斯兰党主席兼马江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提呈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355法令)的私人动议,原定当时可进入二读阶段的婚姻与离婚修正法案,遭到政府搁置。

至于在上周提呈的2017年就业保险法案也被挪至会议议程第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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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遏制阿里巴巴文化 反寻租法案应加速立法

(吉隆坡8日讯)旨在遏制“阿里巴巴”文化的反寻租法案预计将在今年底前提呈国会下议院,但利益相关者希望可以加快进程。

他们表示,加快立法消除“阿里巴巴”文化是必要的。

“阿里巴巴”文化是一种通过向外国人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出租营业执照或准证,以从中牟利的方式。

马来经济行动理事会高级研究员阿末雅齐表示,反寻租法早就应该出台了。

他说:“我们希望与利益相关者进行一些详细的接触,以确保该法案真正为每个人带来价值。

“因此,我们需要确定什么被视为破坏行为,什么被视为保护财团,并确保通过该法案,财富在社区间和社区内得到良好分配。”

苏添来:加强营商监管环境

大马厂商联合会总会长丹斯里苏添来表示,加快法律的实施对于促进公平竞争、透明度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寻租现象长期以来困扰着我们的经济,不必要地增加了在我国开展业务的成本,导致成本扬升和流程过度拖延。”

他指出:“反寻租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有利于营商的监管环境,这对于确保营商便利性、保持行业竞争力和永续发展至关重要。”

他表示,寻租行为为少数人或企业提供不公平的优势,从而造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破坏竞争,阻碍真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苏添来补充道:“实施反寻租法有助于确保企业基于功绩和创新而不是贿赂或腐败取得成功。”

他表示,遏制任何形式寻租行为的一个关键领域是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基于公开透明的招标,并停止任何形式的直接谈判。

卢成全:降隐性商业成本

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总会长丹斯里卢成全表示,这项法律将有助于降低隐性商业成本,并提高市场效率。

“我们欢迎政府提呈该法律的提议,因为普遍的寻租行为,通过资源的不当配置,降低了经济效率。众所周知,个人和企业花费了大量资金,游说官僚和监管机构提供某种形式的保护、垄断结构或限制自由入行或竞争。”

他补充说:“我们认为,减少参与和干预,以及旨在自由化、放松管制和透明度的官僚、政策和监管程序,可以减少寻租的机会。”

卢成全表示,这再加上政府采购法最终颁布,将朝着正确方向遏制投标政府合约时可能存在的腐败和恩惠等过度行为。

苏莱曼:须具有威慑力

马来西亚小贩与小商贩协会主席拿督罗斯里苏莱曼表示,反寻租法案在执行方面必须具有威慑力。

他说,它必须是全面的,并允许那些参与阿里巴巴业务的人,包括营业执照持有者,受到控告。

“阿里巴巴做法还包括承包商将项目分包给另一家公司和中间商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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