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教育部纪律对付校园霸凌
校方知情不报将被惩处

(砂隆再也3日讯)教育部将惩处对校内违例事件,包括校园霸凌事件知情不报的校方管理层。

教育总监丹斯里凯尔博士说,如果校内发生类似的违纪事件,校长须第一时间通知当局,校方不可隐瞒。



“向当局揭发这类事件并不会影响校誉及形象,反之,这是有必要的,因为这能让当局对涉及者采取适当的行动。”

他在巡视一所以工业建筑系统兴建的国中后,受询及沙巴不久前发生一宗女学生在古纳的一所中学前被一群女学生欺凌殴打的事件发表谈话。在该案中,警方扣查了10名来自3所不同中学的女学生。

他说,该事件已交警方调查,教育部不愿多谈,以免干扰警方的调查。

“如果调查发现确属霸凌,教育部方面将以校园霸凌事件的标准程序处理,即采取纪律行动。”

他说,涉及霸凌的学生不会被令停学,但是,如果案情严重,涉案学生将被分隔处理,包括送去亨利葛尼感化院。



反应

 

要闻

误杀海军学员监18年 6被告上诉5·14审理

(布城17日讯)随着总检察署入禀上诉,要求以谋杀罪名审判6名在国防大学海军系学员祖法汉遭霸凌致死案中,被判18年监禁的被告后,上诉庭择定在5月14日聆审这项上诉。

此案今日在上诉庭过堂;辩方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过后向媒体指出,法官择定了连续3天的审讯日期。

郑宝德代表6名被告中的其中3人。

6名被告分别是阿克马祖海里、阿兹曼乌丁、纳基、阿菲夫、索比林和阿都哈金。

当中5名被告被控于2017年5月22日凌晨4时45分至5时45分,在国防大学宿舍一间房间内,致死祖法汉;另1名被告则被控教唆这5名被告致死祖法汉。

不过,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现为上诉庭法官)在2021年11月2日宣判,主控官无法证明所有被告有目的性谋杀死者,因此改判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误杀)罪名成立,6名被告被判监18年。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