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被背叛的遗嘱/超秋

作家米兰昆德拉在名著《被背叛的遗嘱》中提及卡夫卡临终前将遗稿交付好友销毁,但是,却遭遇背叛,好友在他死后将遗稿出版。由之,这位超越时代的文学怪才的作品才得以面世。若没有被背叛的遗嘱,这些光耀夺目的文学瑰宝将付之一炬。

清朝吴问卿生前极为珍爱黄公望的《富春山居图》,时常携带在侧玩赏。当他病重之际,吩咐家人将其及其它珍爱的书画投入火炉焚毁陪葬。幸好,他的侄子吴贞度从中抢救出《富春山居图》。虽已部分烧毁成两段,但总算将国宝抢救下来。



卡夫卡的好友确实是辜负了作家的托付,可说是不道德的遗嘱执行者。另一边厢,我们得感谢他让我们有幸阅读这么优美的文字和深邃的思想。吴贞度更是公然大胆地忤逆遗嘱,动作敏捷、当机立断,否则顷刻间就火烧山了。

两段遗嘱,二位立嘱者都对其作品或书画拥有合法的占有权,他们想如何处理其私人财产是他们的权利,他人无从置喙。但是,他们被背叛的遗嘱确实是世人的福祉。

最新一则被背叛的遗嘱当属李光耀的遗嘱。笔者无意讨论李显龙是否试图从中捞取政治资本,沾父亲的余光或遗嘱的真伪,我们想探讨这份遗嘱被背叛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身为新加坡国父,跻身世界级名人,李光耀已经成了新加坡的名片。如果李光耀在公共场所出丑,等于所有新加坡人蒙羞。作为公众人士,他的影响力巨大,行为举止都在众人的审视下。为了国家利益,李光耀不能由着一己的私欲任意妄为。比如他不可以因为看不顺眼某国领袖就不出席欢迎国宴,板着脸,或穿着不得体的服装,或不喜欢铺张、不好大喜功、喜欢淡泊就取消国庆庆典,他的一言一笑都必须政治正确,个人喜好放一边。

在对他个人身后的名望和故居的处理上,李光耀贯彻了他高尚的政治家情操,不希望后世对他歌功颂德、立牌坊、建庙宇,确实可敬。但是,正如他生前,他的一切,包括故居,在精神上已经属于新加坡。总理可以有许多位,但是,国父绝无仅有。



应由独委会裁决

现在需考量的是其故居是否有保留的必要和价值,应否辟为纪念馆,或干脆由它去。笔者认为这一切应由独立的委员会裁决。若打算遵照李光耀遗愿舍之而去,则无后话。要是决定背叛遗嘱起用之,恐引起道德和法律争议。但笔者认为新加坡为一强调法治的社会,别说是遗嘱,即使李光耀在世,要是政府为了国家利益,欲征用其产业,相信李也只能答应。李确实对其故居有处理权,但是新加坡的国家利益凌驾于个人意志,如果碍于他国父的威严权势,遗嘱即是铁书玉册、金口玉言,更改不得,那反而坐实了新加坡国民对其言听计从、唯唯诺诺的形象,真正成了造神运动。

即使李生前,我相信在内阁会议上,他提出的意见也未必大家全然接受,那现在不妨将其故居的去留权当他对某房子的处理提出了意见,然后容大家讨论议决。如果保留故居能更好地展现爱国教育、新加坡开国史、缅怀伟人,那李光耀也只能倒霉地默认此身非我有,已成一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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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断章取义有何资格训话/黄子伦

读到超秋的大作《中学宜加入哲学课程》,里头有提到我之前批评《弟子规》的文章段落。我前作是对法国中学生课本所讨论的艰深哲学课题表示羡慕,并认为比较起那些迷信并拥护《弟》这种戒律读本的教徒们,后者明显就是井底之蛙。我原以为这个段落顶多会激怒那些教徒们,但万没想到竟然有人会解读成我是在高傲地说:没读过法国的哲学课本就是井底之蛙。超秋的解读方式果然是独树一格,让我怀疑是不是读《弟》而走火入魔。

超秋误读我文章的那个段落,其实两百字不到,而且还是白话文。我撰写时已尽量避免句子过于文绉绉,让人觉得拗口,没想到还是这么容易引起一个有着基本智商和撰文能力之人的 “误解”。这时,我想《弟》的1080个字,全文都是文言文,而且该作者为了容易朗读,刻意把每个段落硬生生凑成3个字一组,只求同韵,不怕词不达意。这种读本,难道超秋不觉得更容易让人误解重重吗?



当然,关于这一点,我想超秋必然会说:不用紧,我们给老师提供训练,让他们去教小学生就好。 我此前已经提过了,纵使我承认有热血老师不计较一切回报,去给《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这假设里,我姑且退一万步承认《弟》是有精华),都不能改变华小面对师资短缺,这个客观事实。除非超秋可以提出解决师资短缺这个客观问题的方案,否则他一厢情愿地说:“只要老师不要去开无聊的会议,就会有时间了”,只会让人觉得简直就是脱离现实。

超秋进一步认为《弟》因为篇幅短,所以可以在小学教完,但这个说法是有缺陷的。一篇文章的长短都是经过比较出来的,超秋说的“篇幅短”又是和哪一本书籍比较呢?而且,诚如我前面所言,《弟》是篇文言文,如果把全文尽数译成白话文,其篇幅可是一点都不短。不知,超秋可否想过,这是不是不公平的比较?更何况,我们的小学课程已经有道德教育了,超秋可否回答一下,为何要加上《弟》另一个课程负担?

如果说要多管齐下,为何不加上四书五经?何不加上其他的一切的文本呢?而且,我之前的文章已反复提问过了,《弟》到底是经过什么渠道进入华小?有什么可以考证的数据和例子吗?

我再重申我的立场:我反对的,是在华小里教授《弟》。反对者请对《弟》进入校园的管道是否具有公信力、教育功能的效果如何、华小师资短缺的客观事实如何克服,以及《弟》的内容是否恰当,这四个角度讨论。否则,一味地只是吹捧《弟》如何有价值,根本不足以证明学校应该教授此书。这世上有价值的书籍可是汗牛充栋,为何独爱《弟》?

其实,关于《弟》的看法,我此前的文章已把我要说的话都说清楚了。在此,我真心欢迎任何有素质的反驳和讨论(包括网民),至于类似超秋这种断章取义和人身攻击的文章,我只能尽我最大的善意地说:我对此做法,感到非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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