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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伟益回呛陈嘉亮
“找到豪宅,我送你”

黄伟益(左)与王宇航展示他本身购买现有居所的地契与房贷证明。

(槟城28日讯)为避免《槟城头条》(penangheadline.com)撰写的“再添购百万豪宅”的课题在以讹传讹下变为“真相”,民主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今天首度就此事开腔。

他召开记者会要《槟城头条》的负责人和民政党州委陈嘉亮把被指是他的“豪宅”找出来,若要赠送他,他也会加以考虑。



他今日在安顺路丹绒区国会议员服务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出席者有社青团宣传秘书王宇航市议员。

“妈问我几时买了”

黄伟益说,谎言在重复100次后也会变为“真相”,并成为敌对党的攻击课题,因此必须作出回应。

“现在谎言也已传到我母亲耳里,她也问我几时买了豪宅。”

他表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非要反驳,而是要出示本身的房屋买卖合约,以及银行贷款合约证明其现有的屋子只有1间,并没有所谓的再购百万豪宅以及以150万购买豪华公寓。



他说,他在安乐村所购屋的三层城屋是于2009年10月6日与太太联名购买,时值43万5000令吉,为1800平方尺二手产业,这是因为他所住的北京路(近四条路)旧屋地主逼迁才购买的分层地契产业。

他说,他购买的城屋是向银行贷款39万1500令吉,以30年分期付款,每个月1767令吉13仙供期;目前供了8年,现今仍处于供屋阶段。

黄伟益指出,“黄伟益再添购百万豪宅”是于2015年11月13日与2016年4月13分别由《槟城头条》写出来,之后更被陈嘉亮所呛。

在这之前他只一笑置之,但为免成为来届大选课题,把不实的指责化为真实,因此他必须适时回应。

《槟城头条》指“黄伟益再添购百万豪宅”的课题报道。

指旧居地址也弄错

此外,他说,虽然州政府未指定要国会议员公布个人财产,惟他随时可以公布。

他揶揄《槟城头条》把他旧家的地址也弄错,其旧屋地址实为北京路,并非《槟城头条》所指的南京路。其旧屋在地主没有要求搬迁后,已由其妹向地主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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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砂法令更着重物管经理/黄伟益

下个月就要到砂拉越古晋举办分层管理一天工作营。这是砂拉越立法议会在2019年通过分层管理法令,并在2022年3月1日生效以来,我们第一次举办这类工作营,就是为了让砂拉越人更深入了解,并让这项法令在执行时恰到好处。

如果我们深入研究砂拉越州议会所通过的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其实绝大部分的内容,跟国会所通过的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没有太大的分别。不过,砂拉越的法令却对物管经理的角色有更多着墨,同时对物管经理有更多约束及法律的保障。

举例说来,砂拉越2019年分层管理法令第78条文阐明物管经理的权利及职责,而法令第77条文更是阐明物管经理的独立性。这包括任何人或公司若在这个楼盘牵涉其专业或财务利益,则不得受委为这个楼盘的物管经理或管理代理人(Managing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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