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上诉庭标杆性裁决
私生子可冠父姓

(布城27日讯)上诉庭今日作出一项标杆式的判决,裁决未婚所生的孩子可冠父姓,而宗教团体作出的决定不具司法权力和法律约束力,除非国会已接纳该命令作为联邦法律。



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拉曼说,国民登记局应根据民事法,不管孩子的父母是回教徒或非回教徒,视有关家长是否已符合1957年出生及死亡登记法令(BDRA)需求,处理孩子登记问题。

他在长达29页的判词中说,国民登记局总监应按照BDRA条例办事,而他的角色是批准所有符合BDRA需求的登记申请。

他说,出生及死亡登记法令第13A(2)条文允准私生子姓氏冠上父亲名字,而国民登记局总监也不应在登记程序中,牵扯到任何回教法律原则。

以阿都拉曼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年5月一致裁决,允准一名7岁巫裔儿童的姓氏,可以冠上父亲名字。

其余两名法官是拿督东姑迈文及拿督查丽华。



该儿童是在父母婚后的5个月24日出生,惟回教裁决理事会于2003年定夺,若孩子在父母结婚不超过6个月出生,被视为私生子,不能冠上父亲名字。

儿童父母在孩子2岁时向国民登记局登记,申请冠上父亲名字,但国民登记局却把孩子登记为“bin Abdullah”(阿都拉)。

2015年2月,儿童父亲申请纠正名字,但遭国民登记局拒绝;而儿童双亲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把国民登记局总监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宗教团体无司法权

上诉庭三司强调,回教裁决理事的决定不是法令,它不具备法律约束,在BDRA第13A(2)条文下,回教裁决理事会不能作为国民登记局总监在决定私生子姓氏的基础。

“BDRA第13A(2)条文没有赋权予国民登记局总监无视孩子父亲,要为孩子姓氏冠上自己名字的要求。”

阿都拉曼说,该法令也没有授权给总监自行决定把孩子姓氏登记为“阿都拉”。

他指出,BDRA第13A(2)条文没有说明回教徒私生子的待遇,与非回教徒不一样,即没有指明回教徒私生子的姓氏必须是“阿都拉”。

“公开侮辱无辜孩子”

“我们相信回教不会宽恕这种公开侮辱无辜孩子的行为。”

阿都拉曼说,在孩子报生纸姓氏冠上‘阿都拉’是多余及不必要,除非是有意要向全世界宣布,这名孩子是私生子。

他说,若该孩子拥有弟弟或妹妹,他将发现手足的父亲名字不一样,而私生子的名义也会伴随他一生,对他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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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马斯克又爆私生子? 他求1人1美元帮认爸

(内罗毕17日讯)特斯拉执行长马斯克(Elon Musk),过去曾与3名女子分别生下11名孩子。

如今更有一名叫做小马斯克(Elon Musk Junior)的肯尼亚男子,日前突然发起募款活动,自称是马斯克的私生子,希望能够藉由大众的帮忙,飞往美国与父亲见面。

而男子的母亲,过去曾是某饭店的经理,因马斯克的到来、双方一见钟情,因此生下了他;男子无奈感叹,即使是亿万富翁的儿子,自小的生活却贫困艰辛。

小马斯克本月12日透过社群平台X发文,开头即向肯尼亚人求助,帮他联系亲生父亲马斯克,接着还原身世之谜,宣称其母亲是90年代马斯克访问肯尼亚时、所下榻的万豪酒店的经理,两人因此生下了他。

他直言,马斯克的法律团队已与他联系,希望他可以前往美国进行DNA检测,以确定他与马斯克的血缘关係。

小马斯克在文中表示,“虽然我的父亲是亿万富翁,但我现在的生活却相当贫困”,为与父亲取得联系,如今他也发起募款,希望大众能协助他,每个人捐款他1美元即可。

截至目前为止,贴文观看次数已超过60万次,甚至引起国外大批媒体的关注与报道,碍于小马斯克只提供一张自己的照片,缺乏其他证据来证明身分,因此目前仍无法确定他的说词是否为真,也没有人对他进行捐款;而马斯克至今仍未针对此事现身说明。

新闻来源:TVBS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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