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狮城男与2同伙设“仙人跳”
诱男到健身房胡搞再拍照勒索

(新加坡25日讯)22岁男子自称健身房老板,与两同伙设“仙人跳”,连续诱四五男子到健身房胡搞,再拍照勒索,今早被判监2个月。

新加坡《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22岁的郑凯辉,他与两名同伙,分别是担任健身教练的23岁被告廖启辉,及22岁的梁博远,均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



为保护受害人身份,法庭发出限制令(gag order),媒体不能刊登他的姓名等资料。

根据案情,廖启辉去年3月拟出一套计划,诱人上钩后趁机勒索。他先找了友人梁博远,后者再找来被告加入。

按照计划,廖启辉会先通过一个男同性恋者常用的手机交友软件寻找“猎物”,邀请受害人到健身房胡搞。

拍照勒索再恐吓勒索

当廖启辉与受害人亲热时,梁博远就用手机拍下,再与自称是健身房老板的被告恐吓勒索,三人被控时已勒索四五名男子。



其中一名受害人去年3月21日与廖启辉结识,之后答应晚上11时许到健身房赴约。

两人聊了一阵子后,廖启辉就带受害人到二楼的房间脱衣亲热。约两三分钟后,受害人发现有人用手机偷拍,便惊恐地穿回衣服。

梁博远过后就假装气愤质问,被告则斥责他们破坏健身房名誉,要廖启辉赔偿5000元(约1.57万令吉),否则就报警。廖启辉假装用手机汇了5000元,而受害人也信以为真。

被告过后就对受害人提出相同要求,还警告他擅闯他人地方可惹来两年监禁。受害人称银行只有1000元(约3141令吉),最终愿意以1000元“成交”。

三人之后将款项“分赃”,每人获得约330元(约942令吉)。

廖启辉和梁博远之前已被判监两个月,被告今早也被判监两个月。(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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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涉柔佛关卡勒索越堤族 2警延扣3天

(新山6日讯)警方已逮捕2名警员,协助调查昨天一名越堤族声称遭“黑警”勒索2000令吉案,两人今早被警方押往法庭申请延扣,获准延扣3天助查。

两名嫌犯分别32岁和33岁,他们是于今早约9时,由警方带往新山推事庭。

两人是在新山苏丹依斯干达大厦(新山关卡)执勤的警员。今早被带往法庭时,两人戴着口罩,并未刻意回避摄影镜头。

女推事莎米丽批准警方从今日起延扣两人至本月8日,以协助调查。

根据案情,一名29岁的本地林姓男子报案指于本月2日在新山关卡通关时,遭两名执勤警员指曾涉及严重刑事案件而勒索2000令吉,以作为不逮捕和不关入警方扣留所的交换条件。

林姓男子昨日在马青公共服务投诉局主任邢智立陪同下召开记者会,促请警方揪出黑警。

柔佛州总警长古马昨晚发文告指出,新山南警区警方于昨日凌晨约12时23分接获投报后,在昨日下午约1时50分逮捕两名嫌犯,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85条文(勒索)展开调查。

他说,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7年或罚款或鞭刑,或其中两项刑罚。

“两名被扣查的警员,尿液检验结果对毒品呈阴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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