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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美5少年冷血见死不救
恐遭控告

5名袖手旁观男子溺毙(红圈)还在远处拍下画面的青少年,可能面临刑事诉究。(网上照片)
5名袖手旁观男子溺毙(红圈)还在远处拍下画面的青少年,可能面临刑事诉究。(网上照片)

(佛罗里达21日综合电)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名警察首长今天表示,5名眼睁睁看着1名男子溺毙还在远处拍下画面的青少年,可能面临刑事诉究。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31岁男子邓恩(Jamel Dunn)于7月9日溺毙一事曝光后,公众的怒火升高。邓恩家人最初于7月12日发出寻人启事,其实当时邓恩已溺毙3天,但他的遗体直至7月14日才被人于水里发现。



警方表示,在一段超过2分钟的影片里,能听到5名年约14到16岁的青少年,在邓恩于家人住家附近的一个水塘里载浮载沉时,还发出笑声。

死者邓恩遗照。
死者邓恩遗照。

影片还能听到青少年们警告邓恩说,他“快要死了”但他们不会去救他;当中还能听到其中1名青少年笑着说:“他死了。”非但未施援手,这些青少年竟在邓恩死前笑着以手机记录下这起事件。

佛州可可基地(Cocoa)警局长坎达鲁波今天表示,他会建议州检察官根据一项法令起诉这些青少年。该法令要求人们,在认知有人濒死时要通知医疗人员。州检察官将决定是否起诉这桩轻罪事件。

坎达鲁波的声明是一项转折,因为当局原先表示这些青少年不会遭起诉,因为佛州没有法令规定要求公民在他人急难时有义务提供援助或代为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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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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