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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痛卖壹周刊 黎智英叹伤感
总编:如卖员工下妓寨

(香港18日讯)香港壹传媒周一宣布以造价5亿港元(约2.75亿令吉),出售旗下多本杂志,包括香港及台湾《壹周刊》等予商人黄浩牵头的财团W Bros.Investments Limited,一旦获股东大会通过,料9月完成交易。

《壹周刊》本次脱售引起各方抨击,壹传媒总执行长张嘉声透露,这项交易获壹传媒创办人兼大股东黎智英支持,又引述黎对卖盘“都好伤感”。



张指黎再三保证不卖壹传媒,黎强调挣扎很久才决定将《壹周刊》卖盘。

外界指黎智英此举是“割肉救母”,希望能够保住“香港言论自由基地”《苹果日报》。但《壹传媒》副社长兼总编辑黄丽裳昨天出席员工大会前一度饮泣。

她直言对卖盘予商人黄浩的决定感痛心,形容《壹周刊》不只是生意,而是一种价值,卖掉《壹周刊》如同卖员工下妓寨,料交易后《壹周刊》价值将成过去。

壹传媒昨向员工发出内部通告交代卖盘一事,料交易9月完成;又指从纸媒转型到数码化,是无法抗拒的潮流,出售旗下杂志是转型重要一步,资源集中后将加快扩展数码平台。

由于出售属主要交易,须经壹传媒股东批准,目前壹传媒创办人兼大股东黎智英持有壹传媒73.47%股权,换言之只要黎投赞成票,交易很大机会获通过。



这次卖盘令香港与台湾《壹周刊》估计近400名员工受影响,创刊27年以来,该杂志一直以敢言见称。 

壹传媒工会忧易手后周刊难保编采自主。工会昨又引述总执行长张嘉声称,易手后难保编采方针不变,“不可以期望有黎智英2.0”。

黄丽裳受访时说,曾在高层会议上激动拍桌,指交易是卖员工下妓寨。

1995年大学毕业后加入“壹仔”的黄丽裳,形容该刊让她当有尊严的记者,但决定9月交易完成便离职,“我和《壹周刊》缘份已尽,缘尽就散”。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指忍痛脱售《壹周刊》给黄浩是“割肉救母”,要力保《苹果日报》不会受牵累崩盘。
黎智英
有壹传媒员工星期一晚集会,要求签署《编辑室约章》,保障员工福利及编辑方针不变。
黄丽裳(左)星期一一度饮泣,右为壹传媒印刷媒体行政总裁张剑虹。

员工怒斥黎智英变“契弟”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于2007至2016年间,曾先后5次公开表明不会出售壹传媒香港业务,否则“我一世变契弟(男妓)”。

有员工昨日就怒斥黎智英反口,应兑现承诺“做契弟”!

2007年6月,黎智英接受《苹果日报》访问,谈及出售《苹果》的传闻,声言未有普选前《苹果》不会卖:“如果香港有民主,我们坚持的重要性就没那么大,但现在不会卖,我做契弟呀?”

2016年2月,黎智英在《壹周刊》撰文,谈及当时盛传他卖壹传媒的消息,文中写道:“给我多多钱我都不会做契弟。”

商人黄浩最广为人知的身分,是香港艺人徐淑敏的丈夫,目前育有3名女儿。

两年前秘密注册公司黄浩铺路吃《苹果》?

商人黄浩最广为人知的身分,是艺人徐淑敏的丈夫,实际上他一直涉足媒体业务。自2013年以2亿港元接手《都市日报》,两年后再由《忽然一周》班底创立《E周刊》,惟经营不久便传出裁员。

纸媒走下坡,黄浩当时指投资传媒是趁机会“捞底”。

黄浩本月7日刚以4亿元(约2.2亿令吉)出售《都市日报》、《都市盛世》及《metropop》,也不讳言计划买入更大型的华文媒体,不排除并入手上媒体业务,如《E周刊》。

黄浩大手笔投资传媒业务,传闻竞购《都市日报》时击败小刘(刘銮鸿)及星岛主席何柱国,其后又投资1亿元创办《E周刊》,市场一直认为黄浩背后另有“水喉”,有传康健国际医疗集团创办人曹贵子当时拟收购《都市日报》一半股权。

惟黄浩坚称两间媒体均由自己独资经营,不过与曹贵子于公开场合认识,双方有共同朋友。

投资传媒趁机“捞底”

2015年创立《E周刊》时正值“纸媒寒冬”,他当时形容是“捞底”行为,认为难以预测报纸何时会完全消失。虽然班底主要来自壹传媒停刊的《忽周》,但他明言,希望《E周刊》走较温和的路线。

在澳洲毕业的黄浩,曾于新加坡唱片公司工作,2004年回香港发展饮食生意,获风水师商人陈振聪投资。2009年与港姐徐淑敏结婚,变身半个娱乐圈人。

黄浩对壹传媒旗下媒体似乎甚有兴趣,去年更以11.5万港元(约6.3万令吉)投得“NEXT”车牌,原有的“Apple TV”车牌则转赠曾任职壹传媒的赵伟坚。

《苹果日报》今查证,发现“NEXT”由E Production持有,而该公司董事为《都市日报》主席李永康。

《壹周刊》2015年翻查黄浩的公司注册处资料,发现2014年他自行注册了“苹果日报集团”(Apple Daily Group)及“壹传媒集团”(Next Media Group)、“苹果娱乐”(Apple Entertainment)3间公司,当时他称属“商业秘密,无可奉告”。

《苹果日报》今日再度查册,上述2间公司经已改名,仅余“苹果娱乐”,仍由黄浩出任董事。另外两间,Apple Daily Group改名为Batman Limited,Next Media Group改名为E Shop Limited。

黄浩自小喜爱美食,经营饮食业多年的他也在香港推出自家品牌的“砂拉越叻沙泡面”。

父砂拉越人 开印尼餐厅 黄浩香港出生古晋长大

对于出售《壹周刊》,壹传媒第二大股东、“股坛长毛”戴维·韦布说,目前难以评论交易好坏,因尚未详细披露涉及多少资产及债务。

韦布指自己不知道谁是黄浩,“最重要的是新买家要保护编采自主、杂志的特色,如果他们想将亲北京观点加诸杂志上,会杀死这盘生意”。

目前港台都在密切关注黄浩的背景是否“具有中资色彩”,但黄浩坚称自己是独资生意。

《南洋商报》翻查的资料显示,今年44岁的黄浩,父亲是马来西亚砂拉越首府古晋人,和一名印尼华裔结婚,后来到香港上环经营印尼餐厅。

黄浩年前向媒体透露,自己是在香港出生,4岁时才开始回到父亲的故乡古晋生活,之后到澳洲念书。

他目前推出自己品牌的“砂拉越咖喱叻沙面”,黄浩在产品网页上介绍:“我出生在香港,1976年才回到古晋,那年我4岁,第一次接触到砂拉越叻沙,从此以后就爱上这种特殊的香辣美食。”

“我第一次学煮叻沙是在12岁的时候,后来到澳洲念书,我也会从古晋带去很多叻沙的食材,然后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办一次‘叻沙狂欢日’,煮叻沙招待我的同学和朋友。”

黄浩当年刚毕业回到香港的时候,欲报考督察遭母亲否决,他觅得统筹艺人到中国内地开演唱会的工作。

22岁已轻易赚到达七位数的第一桶金,购入首个产业。此后在台湾和新加坡发展经理人和娱乐制作事业,至2003年非典事件后才回流香港。

学者忧敢言风格消失黄浩:不会改太多

香港记者协会及新闻学者均表示,黄浩与壹传媒创办人兼大股东黎智英的政治立场不同,担心《壹周刊》卖盘后的敢言风格会变调。 

浸会大学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更指出,这次卖盘反映中国当权者藉向各行各业施压抽广告,全面封杀敌对传媒的手段成功,香港传媒前景更堪虞。

黄浩以“W Bros.Investments”公司名义洽购,部分壹传媒员工质疑黄浩背景或影响编辑自主,身在日本的他昨天形容可洽购《壹周刊》“又惊又开心”,接手后“不会改太多”。

他表示,他有份于2015年创办的《E周刊》去年10月后由中国及新加坡财团接手,手上的《e+娱乐》则转入中国攻电子版市场,初步反应不俗。

他称原有的杂志班底,会负责重开已停刊的《忽然1周》。

另外,他逗留日本两个月期间,将物色媒体的投资机会,他看中当地媒体市场分散,较多年轻人新创的企业,期望最终建立横跨中、港、台、日传媒集团。

黄浩家境不俗,到澳洲留学时父母就已经买跑车给他代步。

被问到今次是否独资收购,他回答指《壹周刊》在他心目中有如超级英雄及蝙蝠侠,“属无价品、非卖品,根本不可能转售其他人”,似暗示今这次收购是他独资。

记者或需兼顾销售

《壹周刊》买家黄浩昨天接受电话访问时表示,对《壹周刊》心仪多年,欣赏其绝不低头作风,称会尽量保持其风格,惟黄浩过去接手《都市日报》后,即将财经投资版外判。

他昨日未明言会否对《壹周刊》重施故技,称要更多时间了解《壹周刊》员工是否适合新模式,并称财经记者或需要兼顾销售工作,“可能他也会负责某些销售或者市场工作,要转型的嘛”。 

黄浩指工序外判与否,须视乎“内部有没人有能力,或者算到帐,你就不须外判”。

他续指,员工未来要继续留下,或需要兼及销售及市场推广的工作,“新闻不可以卖……但这么多金融公司,肯定很多东西可以合作”。

台湾《壹周刊》紧盯陈水扁家族丑闻的封面。

台要查交易是否涉中资

壹传媒集团将港台《壹周刊》售予黄浩所持的公司,有员工担心黄浩背后是红色资金。

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表示,尚未收到申请案,因未开放中国资金投资台湾出版业,故台《壹》卖盘须送文化部审查,一旦发现买家为中资背景,可能禁止交易。

经济部投审会官员表示,台《壹》非电视业,不用送交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审查,但因出版业未开放中国资金投资,故申请案须经文化部、国安单位陆委会,调查背后股东结构,最后再到投审委员会讨论。惟若有中资疑虑,就可能禁止卖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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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见

黎智英案子中的不实之词/魏开星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4月16日进行第61日审讯。第五名“从犯证人”、法律助理陈梓华供称,黎智英认为“勇武派无组织、无分寸”,“想领导或者主导勇武派”。

笔者从读者的角度跟踪阅读这些“从犯证人”的供词,彷佛在看连载小说。这些供词中不乏非当事人所能知晓的内情,也不乏现代新闻学或传播学教科书中难以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更有老板与雇员之间的“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及作为下属的读书人“士为知己者死”的情结,证词中更多的是作为从犯证人对因打一份工,而陷入政治漩涡及“误上贼船”的悔恨与不值。

证词中常“避重就轻”

对于这些证词,审案法官自然有其明辨是非的“火眼金睛”;然而,从常人的理解基本可以判断,这些曾经是黎智英手下的“高管”,面对法官及控方律师的盘问,会尽量多说些无关痛痒的细节、琐事、小事,少说一些与黎智英被控罪行直接关联的重要证词。

只是“从犯证人”本身也要从自身的利益着眼,多提供些对案件有关的证据,以便有立功表现,从而减轻自身的刑罚。何况,控方肯定也掌握了为数海量的铁证,用于指证黎智英所犯下的罪行。

如何从这些“从犯证人”的证词中,去伪存真,去芜存精,就看法庭的能耐与掌握了多少确凿的证据可用于验证证人的证词了。这些不是本文所能探究的范围。

然而,在连篇累牍公开披露的证词中,读者只要稍加分析与判断,就能发现其中一些明显不真实、并与事实完全不符的所谓“证词”。

举个例子,就是这名黎智英的法律助理陈梓华供称,“陈及后得知黎智英已经知道美国政府内部要求,即整个‘修例运动’不可以有警察或示威民众死亡,也不可以有无止境的暴力”。这段话显然就是不实之词。

搞乱香港不在乎死人

其一,美国想搞乱香港并不在乎香港人的生命,美国国会众议院前议长佩洛西称赞香港2019年的“修例风波”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真实地道出了美国政客的心声。

其二,整场运动中出现上水无辜老翁被砖块击中死亡事件,也出现马鞍山有中年男子当街被淋易燃液体焚烧的恐怖场景,还出现科大学生在二楼停车场跃下惨死的悲剧;还有更多企图嫁祸警察的“诈死”个案。

其三,整场运动中还出现多起警方人员遭黑暴分子袭击、被咬断手指、遭刺伤颈部等恶性案件,证明黑暴分子,不管是“和理非”还是“勇武派”,都不是悲天悯人的“善类”。

其四,整场运动下来,确实未出现因警察执法而导致人命伤亡的意外。这既不是美国、英国的仁慈,又不是黑暴分子的手软;而是香港警察及全体爱国爱港人士的专业、克制与坚忍。

其时,笔者倒是听闻爱国爱港圈子里流传,国家高层要求香港政府在处理“修例风波”时,“不妥协不流血”。

为黎智英开脱将徒劳

陈梓华的供词中的这部分,一方面美化了美国政府,另一方面也为黎智英整合“和理非”及“勇武派”的动机开脱、洗地。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别的用意,笔者无从揣测。

只知道作为黎智英的法律助理本身就是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其面对法庭、法官及控方律师,应对起来必然较那些《苹果日报》的总编、副总编或主笔等一众书生与文人来得更加驾轻就熟。

由此可知,美英等西方国家的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媒体,若企图从这些“从犯证人”的证词中有意为黎智英开脱的片言只语部分,寻求攻击香港对黎案审判的理据,显然是枉费心机的。

正如,笔者作为一个法律的门外汉,只要稍加分析,就能从“从犯证人”的证词中找出破绽,甄别出证词中为塑造黎智英是“民主斗士”、新闻媒体老板等正面形象的伏笔与铺陈。那么,《港区国安法》的审理法官,还会看走眼吗?何况,有句话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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