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江华强:黑劳400 E卡1千
移民官向雇主索贿

(八打灵再也16日讯)大马中小型企业公会总会长拿督江华强指出,听闻有移民局官员在取缔非法外劳时,涉嫌向雇主索贿,惟有关雇主不敢投诉移民局,担心这么做会失去外劳兼被提控。

江华强向《南洋商报》说,有雇主透露,移民局官员在巴生取缔非法外劳时,派代表与雇主谈判,以每名非法外劳付费400令吉,作为放弃取缔的条件。



“该名工厂雇主有50个非法外劳,被要求支付2万令吉,外加协助补办新临时外劳卡(E卡),每张1000令吉,全部一共7万令吉。”

询及相关雇主为何不向当局投诉,他直言由于雇主聘请非法外劳已违法,因此不敢向移民局投诉,一旦投诉,对方不但失去外劳,还要被控。

江华强也提醒雇主,E卡只是临时证件,然而持E卡者可到大使馆办理重聘,让外劳在我国工作5年,协助解决劳力荒。

针对层出不穷的假E卡事件,他促请雇主别听信不实消息,也不要找外劳代理协助代办E卡,以免受骗。

移民局促投报反贪会



若发现移民局官员涉嫌贿赂,请马上投报反贪会!

移民局总监拿督斯里慕斯达法阿里呼吁雇主与民众,一旦发现该局执法官员在取缔非法外劳行动时涉嫌索取贿赂,应立即向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举报。

针对有移民局官员取缔非法外劳时,涉嫌向雇主索取贿赂,慕斯达法阿里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质疑这些人的官员身分。

“我怀疑这些人冒充官员,若是执法官员,一定会出示证件,并依照程序取缔。

“若真发现有官员在取缔行动时收取贿赂,请雇主或民众立即向反贪会举报。”

慕斯达法阿里提到,移民局在取缔行动中起获超过40张假E卡,雇主应多加留意。

他重申,正版E卡拥有二维码及指纹记录,扫描后即可取得资料。

反应

 

要闻

索贿滥用公款逾千万 商人控3欺骗3失信罪

(北海29日讯)商人涉嫌三度欺骗某家公司董事,声称可以协助摆平关税局调查工作,前后索取1293万令吉贿款,随后更以公司董事名义滥用240万令吉款项。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3项欺骗及3项失信罪,然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陈英良(译音)以10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演至5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4月11日晚上约11时40分,在大山脚的一个住家,欺骗Global Tobacco Manufacturer(International)有限公司董事吴春锦。被告声称关税局将突击该公司,且将充公和查封该公司现金,并将援引2001年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调查该公司的税务。

称可助解决查税问题

被告声称,可以协助解决此事,而对方也缴付126万4860令吉现金。

第二个控状,则是被告在第二日(2019年4月12日),在马章武莫的一个单位内,再度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避免关税局冻结期户头,并解决该公司雪茄的相关税务,这也导致对方从同年4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间,分6次汇款673万4000令吉给被告。

第3欺骗控状则指被告从2019年9月19日至10月31日间,在马章武莫的同一个单位涉嫌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解决一宗涉及国安法(Sosma)的案件,导致对方在同年9月19日及10月31日汇款,将300万令吉汇入其户头。

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1年,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失信罪方面,首个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0月1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下,在马章武莫武吉茶的某单位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购置一块地,并批准180万令吉汇入某个户头。

第2项及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10月3日,在同个地点,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分别滥用公司30万令吉(共计60万令吉)。

以上3项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6个月,最高20年,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莫娜以涉及金额超过1200万令吉为由,要求被告以20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然而被告辩护律师雷尔则以被告在2021年曾在北海法庭面对类似的控状,并已被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且被查案官通知今日出庭面控后,也按时出庭等理由,要求法庭允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尽快进入审讯程序,以证明被告的清白。

法官诺艾妮聆听辩护律师的陈述后,谕令被告以上述总额保外及条件候审。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