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7个月接1428诈骗案
贸消部拦截50网络广告

(布城14日讯)今年短短7个多月, 国內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就接获了多达1428宗网上诈骗的投报,而该部已采取行动,拦截其中50个存有诈骗成分内容的网络广告。

该部去年共接获2279宗投诉,一些已采取行动。



贸消部执法组主任拿督莫哈末罗斯兰指出,网络购物诈骗最常见的情况为货不对办。

“例如,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不是所订购的商品、商品与广告不符;或者消费者想要购买高质量產品,却收到劣等商品等。”

“网购诈骗不仅仅局限于商品买卖,贸消部处理过一宗案件,即孩子将父亲的房子放上网招租,租客付款后,才知是幌子。”

他说,贸消部可援引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及2011年贸易事务法令,取缔线上及线下的诈骗案件。

  “目前,贸消部暂不要求任何网购平台,如:Mudah.my、Lazada网、拍卖网、及11街网,检查卖家的身分证号码后,才允许他们刊登广告出售物品。”



他表示,该部依据2012年大马消费人保护法(电子交易),只是规定网购平台业者须收集并整理商家的名字、地址及电话号码,以便当局若接获任何消费者投诉,可以调查卖方。

网购业者自备仲裁机制

罗斯兰说,消费人可在任何欺诈情况下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向消费人仲裁庭及一些备有“在线争议解决机制”与补救渠道的网购平台提出申索及索赔。 

他指出,一些平台提供本身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与援助,如Lazada、11street、易趣网及亚马逊。

  “消费者在网购时必须谨慎,例如分析商品价格是否合理,若太廉价,就应怀疑是否为赝品。”

他也提醒消费者应该检查商家的记录及资料,并尽量避免一次过付账。

此外,贸消部昨日也发文告指出,上述机制有助消费者一旦受骗,直接向平台管理员投诉,同时让消费者从该平台方获得赔偿。 

文告说,该部也会收集受骗者的报案纸,以便做记录;一旦证据确凿,违法者可在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等法令下被罚款或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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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网预订清洁服务 退休女老师25万转光光

(峇株巴辖25日讯)退休女老师上网预订清洁服务,点击对方提供的链接后,银行户头内约25万令吉全被转走。

峇株巴辖警区主任依斯迈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峇株巴辖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接获事主的投报,指于本月13日时,在脸书看到有关上门清洁住家的广告。

他说,事主接着透过广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骗子联系,并点击对方所提供的链接。

他指出,对方也要求事主填写个人资料与银行户头详情。

“岂料事主发现付款失败,以为骗子所提供的链接有问题。”

他说,没想到事主过后接获银行通知,指其户头内总数24万9682令吉的款项,陆续被转走。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以及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4条文调查此案。

他提醒民众,在点击任何链接时务必小心,勿轻易提供个人和银行资料给任何一方,若有任何疑问,可向执法单位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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