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丹副大臣:公开鞭笞符教义
回教法庭决定行刑地点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阿马指出,公开鞭笞符合回教教义,但回教法庭将决定有关鞭笞将会在监狱内或公共场合举行。

他说,随着通过修正2002年回教刑事程序法案后,意味着任何在回教法庭被判鞭笞的人士,可在宪报颁布的地点,如回教堂等,执行公开鞭笞。



他表示,目前,鞭笞是在监狱里执行,往后,回教法庭可决定鞭笞要在指定的公共场所或监狱里进行。

强调不影响非回教徒

他说,除了公开鞭笞,修正2002年回教刑事程序法案后,也允许执法当局使用手铐,以及视频,作为呈堂证据。

去年,达旺区州议员哈山莫哈末曾在州议会建议,在周五祈祷时段后,向犯下通奸与喝酒罪的回教徒施以公开鞭笞。

当时,莫哈末阿马曾表示州政府会探讨有关建议。无论如何,他强调,这并不会影响非回教徒。



此外,丹州行政议员拿督莫哈末法迪利说,民事法与回教法的鞭刑有所不同,回教法的鞭笞不会令受刑人皮开肉绽。

巫统丹州反对党领袖拿督诺祖拉在议会里发言时说,丹州国阵议员支持修订及落实355 法令。

此前,执政丹州的伊党包括该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曾三番两次在国会提呈修改355法令的私人法案,以寻求扩大回教法庭的权限,而有关动作被视为替丹州推行回刑法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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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宗教部长:不仓促决定 赋各州回刑法自主权

(吉隆坡20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因莫达指出,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制定回教刑事法的权限一事,政府不会仓促下任何决定。

上述内容是出自纳因莫达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形式回应伊斯兰党马江区国会议员丹斯里哈迪阿旺提问时给予的答复。

哈迪阿旺询问政府是否准备修改《联邦宪法》,以赋予各州制定回教刑事法的全咯。

纳因莫达表示,政府不会草率做出任何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提议。

“为了确保该提议不会在法庭上受到质疑,需要经过全面且谨慎的审核过程。”

他说,研究州议会回教立法权的特别委员会正在商讨处理方案,为上述事项寻求解决放方法。

他也说,该会将在6个月至1年内完成报告,并提呈给大马全国回教事务理事会(MKI)和马来统治者会议进行审查。

有关事项是出自今年2月,联邦法院宣判2019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I)下的16项条文无效,此事项引起朝野争议,针对修改联邦宪法以让各州拥有权限修订回教刑事法一事展开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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