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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洗钱案
杨家伟另被判入狱4年半

杨家伟今天另被判入狱4年半。(联合早报)

(新加坡12日讯)涉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案,目前已在服刑的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富规划员杨家伟今天另被判入狱4年半。

《联合早报》报道,杨家伟(34岁,译音)今天承认一项欺骗,以及一项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罪状,余下8项欺骗和伪造文件等罪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杨家伟在2012年11月14日,把骗来的50万美元(约214.77万令吉)从Bridgerock在马来亚银行开设的户头,转入Yishun Aquarium的华侨银行户头。

他也在2013年某日欺骗瑞意银行,隐瞒他通过Bridgerock投资公司收取部分管理费。杨家伟拥有Bridgerock的权益。

另一方面,他去年12月因为另外三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一项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经审讯后已被判坐牢2年半。

他的第一组2年半刑期目前已完成约15个月,而第二组4年半刑期从今天算起,换言之,两组刑期部分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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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查案官:按文件来看 “纳吉没指示汇款刘特佐”

(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在高庭续审,法庭得悉,纳吉并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经理汇款10亿3000万美元到在逃富商刘特佐的公司。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同意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说法,即纳吉不曾指示公司任何高层汇款到Good Star Ltd 。

诺艾达说,该笔款项是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支付给Good Star Ltd 。

旺阿兹万直问“纳吉有没有指示1MDB,包括时任总执行长沙鲁分两次汇款?”,艾达则回应“没有”。

旺阿兹万:那么是管理层批准汇款给Good Star?

艾达:是 ,按照文件来看的话。

旺阿兹万:你同意纳吉并没有指示任何公司高层把10亿3000万美元转给Good Star?

艾达:是。

根据沙鲁和艾达之前的供词,这笔钱被汇入 Good Star 的银行账户,与1MDB和 PetroSaudi International Ltd 之间的合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

控方:油气合资企业是骗局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1MDB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于2009年9月转给Good Star。

控方提到,1MDB于2010年9月再汇入5亿美元到合资账户,2011年5月和10月则汇入3亿3000万美元到Good Star 银行户头。

控方认为,所谓的油气合资企业是一个骗局,因为18亿3000万美元没有按照原先计划使用。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今天在法庭上指出,资金追踪显示,5亿美元中的1000万美元进入了纳吉的银行户头。

纳吉则称,所有汇入其银行户头的钱来自沙地阿拉伯王室家族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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