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批发商:经商之道
上等货外销无可厚非

(麻坡8日讯)鉴于优质水果的保鲜期较长,深受海外商家或超市的偏爱采购,麻坡区水果批发和零售商认为,依据市场需求而优先将上等的优质水果批发予超市或销往国外赚外汇,是无可厚非的经商之道。

麻坡荣发栈水果批发商董事经理李嘉祥表示,在商言商,本地水果看货色分等级,是批发商向来的作业方式。他说,以龙珠果来说,一般产量能选出的上等货约占40至50%,这当中有约30%是供应新加坡,60%供吉隆坡与森美兰州市场,剩下的部分优质水果,仍然供本地市场需求。



他坦言,因上等优质水果的价钱,比次等或三等货高20至30%,保鲜期也较长,深受超市或海外商家欢迎及采购。他说,次等级以下的水果,体型略小,保鲜期较短,但价格也较便宜,适合在地方上售卖,包括小贩切片卖或是打成果汁皆宜,深受消费人的欢迎。

李嘉祥:选出的上等龙珠果当中,三成供新加坡,六成供隆森,小部分供应地方上的需求。
姚俊凯:这批上等级无籽西瓜可供出口,但只在本地销售,本地消费人仍然可以吃到上等货。

应需求供应不同货源——麻坡五马路泉隆生果零售批发商经理姚俊凯

麻坡五马路泉隆生果零售批发商经理姚俊凯表示,零售与批发商是应市场与顾客需求来供应不同等级的货源。

“所谓一分钱一分货,本地消费人也深知这市场需求的原理,相信不会埋怨吃次等货。”

他表示,现在的瓜园有好多是由财势雄厚的商家经营,一下种籽便是数十英亩或是一、两百英亩的园地,一旦瓜果成熟时,瓜农会先筛选一轮大部分上等的优质瓜果,然后重新包装运往国外如新加坡,而多余的瓜果,则供应给本地的收购商或批发商,包括优质与次等货。



目前各级蜜瓜与无籽西瓜的零售价(每公斤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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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饮料食品并列售卖被控 推事庭撤批发商控状

(曼绒10日讯)一名批发商因为把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食品并列展售而被控,推事因控方无法出示业者违规的证明,裁定取消此案。

来自霹州爱大华的批发零售商张观照(37岁),因抵触1985年食品(修正)法令361条文(酒精饮料及普通饮料必须分开摆卖),今早在曼绒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张观照于今年1月27日上午11时在本身经营的批发零售店,并列展售酒精饮料和非酒精食品。

为张观照义务打官司的是忙于竞选的民主行动党木威国席候选人拿督倪可汉,他在庭外指出,在相关法令下,卫生局必须出示分析报告或文件,证明被告展售的食品有危害民众健康或欺骗民众,才能提控业者。

“虽然部长于2016年,宣布酒精饮料及普通饮料必须分开摆卖,但部长或卫生部并没有权利订制任何超越他们职位权限的法令,而该项宣布更是已经超越1985年食品(修正)法令361条文的范畴。”

此案的主控官为曼绒卫生局官员诺希山哈欣,推事为阿哈菲兹。

根据条例,任何酿酒商或代售业者若违反1985食品法令361及386A(混合性烈酒)修正法令的新条例,一旦罪成,最高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

向卫生局求情罚款减至3000

张观照和哥哥张观伟步出推事庭受询时表示,非常感谢倪可汉于竞选期间,仍愿意提供义务的法律支援,让他们最终不必支付任何的罚款或被定罪。

“我们曾向卫生局求情,但当局仅将罚款减至3000令吉,于是我们就向倪可汉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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