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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民诉选委会”搬”选区
上诉庭推翻裁决准司法检讨

(布城3日讯)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撤销乌鲁雪兰莪选区3名选民起诉选委会将他们选区“搬家”案的裁决,并批准3人司法检讨的申请,谕令把此案交回给高庭审理。

上诉庭今日聆审诉方3名选民,分别是马拉德兰(60岁)、扎哈(50岁)和杨赞喜(37岁、译音)挑战选委会搬迁他们的投票区的司法检讨的申请。



3名起诉人的代表律师哥宾星在庭上强调,选委会的宪报只是通知选民选委会已把选区划分,但有关宪报却未详细阐明当中细节,而其当事人不可能知道选区重新划分的详情。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东姑麦蒙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聆审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另2名法官为拿督阿都拉曼瑟比里,以及潘斯里扎丽哈。

东姑麦蒙在宣读判词时指出,此案入禀高庭的日期应是选委会就选区划分事项给3名起诉人作出回覆的2016年8月3日,而非同年5月13日,即选委会宪报选区修正区域算起的3个月。

高庭于今年1月25日宣判,3名起诉人的申请逾时,因此撤销其诉讼。

峇冬加里及新古毛皆是乌雪国席底下的州选区,选委会是于去年4月援引选举法令第7(2)条文进行选区划分工作,就在重新划分选区时,把原本属于峇冬加里州选区的3名上诉人“搬家”至新古毛州选区。



马拉德兰、扎哈和杨赞喜于10月21日,因不满被选委会搬迁他们的选区而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作出司法检讨。

他们在诉状中强调,选举法令第7(2)条文只是允许选委会在国和州议席边界内搬动选民,而非在两个国或州议席之间进行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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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附加选民册颁布宪报 即起开放查阅

(布城21日讯)2024年1月份附加选民册已颁布宪报,并在即日起至3月21日,开放供选民查阅。

此选民册涵盖6692名更换选区的选民,以及1137名更换投票身分或组别的选民。

选举委员会秘书拿督依克马鲁丁今日发文告,作上述宣布。

他说,该选民册涵盖3万6978名18岁以上,在1月1日至31日自动登记的新选民。

“若选民名字没有被列入附加选民册,或反对被更换选区,可通过相关管道填写C表格和D表格,提交给各州选委会办事处。”

选民可以通过选委会官网https://www.spr.gov.myhttps://mysprsemak.spr.gov.my、各州选委会办事处官网http://ppn.spr.gov.my、线上应用程式https://myspr.spr.gov.my、MySPR Semak手机应用程式、或选委会热线03-88927218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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