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黄伟益:产业属义兴公司
宗联委无权接收名英祠

黄伟益:你以为庙会那么好做吗?开玩笑!

(槟城21日讯)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表示,名英祠的产业名义上属于义兴公司,义兴公司在法律上与槟州各姓氏宗祠联委会是不同的个体,因此宗联委没有权力接收名英祠的产业。“土地局的报告清楚指出,宗联委根本是没有利益的一方(pihak yang tidak berkepentingan),既然是没有利益的一方,怎能接收此产业?”

他今日在国民登记局槟城分局召开记者会后,被媒体询及时如是表示。



他说,此课题在州政府充公该产业时已研究过,虽然曾经发通告给宗联委秘书郭素岑,但即使是宗联委秘书,也是无权接受通告的,尤其宗联委不是属于既得利益的一方,因此他们不能用此要挟州政府,一定要将该产业交给宗联委。

“你连这样基本的关系都搞不懂,也讲不清楚为什么宗联委与义兴公司有关系。”

他表示,既然宗联委在法律上不是受承认的一方,那么产业不是说要就给的,除非他们重新去申请,但若重新申请就会被视为重新申请者,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所以请对方不要在此课题上混淆大众,继续污蔑州政府。

没付地税

他说,产业被充公不能怪州政府,是因为没有人付地税,虽然地税应该是由义兴公司付,但是该公司已经没有接班人,当初若宗联委有付地税,就不会发生今日的局面。



“你自己没有履行法律上的义务,没有去付地税,不能怪我们为何充公,而且我们也没办法通知你,因为要找义兴公司的接班人也找不到。”

指州政府欠庙会7万经费黄伟益:需名单处理

针对宗联委指州政府仍拖欠他们庙会的7万令吉经费,黄伟益说,这非他个人可以解决的问题,因为州政府的拨款就是这么多,当这个活动超出预算的时候,钱要从哪里来?

“其中一个方法是政府要提供额外/附加的拨款,这个问题是卡在州政府与宗联委之间,因为期间衍生出名英祠产业的课题。”

他说,此事要整个配套来解决,不是他个人来解决,而他能做的是,若有团体真的需要,那么他可以挪出州政府所给予的20万令吉选区拨款。

“问题是我至今没有接到任何名单,要怎么处理?要怎么知道哪个团体在去年的庙会花了多少钱?我没有逃避此事,我愿意面对,但我需要名单,我愿意跟该团体交涉。”

另一半费用需找赞助商

“庙会不是肥肉”
他表示,庙会根本就不是肥肉。
“开玩笑,他们以为庙会那么好做吗?州政府给我一半的拨款而已,另一半我需要自己去找赞助商。
“若真的是那么好的肥肉,宗联会可以自己去做,我们不介意的,没人可以阻止你,你宗联委要做可以做,但若你要州政府配合,要州政府拨款的话,就别公开叫嚣或通过报纸喊话,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事情。”
他说,要谈可以谈,大门永远为他们而开,州政府没有什么好逃避的。
“整个账目已在去年7月对外公布了,张威如(槟宗联委主席),你的2017年庙会账目还没公布,请你先公布你的账目,你交给州政府不代表公布,我已经公布了,那么你的几时公布?不要只是每天作无中生有的污蔑,对我个人的污蔑是很不公平的。
“不要以为人多就可以随便乱讲话,乱讲话然后不愿意负责任,(庙会)怎么会是肥肉,知道多难做吗?亏多少钱吗?不只是庙会亏钱,灯会也亏钱,去年经济很糟,他以为那么容易吗?开玩笑!
“如果他认为是肥肉,那么绝对是他的心态问题,我们没有这种心态。”

反应

 

意见

附加管理法66条款 业主禁从事短期出租/黄伟益

最近,针对一家管理机构通过分层管理仲裁庭所入禀的一宗案件,我所协助的客户在这宗案件胜诉,并获仲裁庭撤销管理层所追讨的逾5万令吉款项。

这笔款额包括罚款、管理层针对迟缴罚款所追讨的利息及律师费。

若以每日罚款200令吉计算,管理层是针对这个业主被指从事短期出租活动,而对业主追讨长达264天的罚款。

上述管理机构是在数年前所召开的常年大会,通过提呈附加管理法规第66条款,对所有业主祭出不可从事短期出租活动的禁令。

这个条款阐明,除非取得合法的执照,任何人不得经营短期出租或住宿的活动。

完整内容请点击>>这里<<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