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抵触所得税法令
3人罪成共罚款1.75万

(吉隆坡14日讯)由于抵触所得税法令,推事庭日前判决3人罪名成立,总罚款达1万7500令吉;若无法缴罚款,将坐牢替代。

首名被内陆税收局揪上法庭的是现年41岁的Hee手机中心经营者许敏婷(译音),由于她没有储存商业纪录如账簿、付款单据及发票等,因此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82(1)(a)条文。



被告对3项控状认罪不讳,推事谕令被告罚款7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

被告是在2010年、2011年及2012年报税时抵触法令,首罪名罚款1500令吉,第二及第三条控状则分别罚款2500令吉或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分别坐牢1个月及2个月取代。

第二名被告为沙鲁(41岁),担任联昌国际银行(CIMB )财富顾问,他因为没有储存2012、2013及2014年足够的交易纪录,在税收法令第82(1)(a)条文下面对3项控状。

首罪状罚款1000令吉;第二及第三条罪状分别罚款1500令吉及2000令吉或坐牢一个月取代。

最后一名被告为卡莱拉果(36岁),经营CK Mart杂货店,他因为没有储存纪录如现金簿、欠债及被欠债者账簿,在相同法令下被控。



被告对两项控状认罪不讳,分别罚款1000及5000令吉,或坐牢代替。

此案推事为祖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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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所得税产业税 逾18万人禁出国

(吉隆坡1日讯)截至今年2月29日,我国有多达18万2666人因欠税被列入禁止出境黑名单,面临出国限制。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说,其中17万1571人没有缴纳所得税,另1万1095人则是拖欠产业盈利税。

她说,内陆税收局在执行出境限制前,都会先向欠税人采取初步行动,即发出多封欠税警告信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醒欠税情况,也会通过电话联系涉及的纳税人。

“要是欠税人未能在所规定期限内清偿欠税,对方将面对出境限制。”

林慧英今日是在国会上议院,回复上议员拿汀罗丝雅蒂的提问时,如是表示 。

她说,要是纳税人在机场受到限制,移民局官员将会将与关税局公关组官员联系以进行协商,一旦达致缴税解决方案,无论是缴还部分欠款或是缴付全款,将立即获放行出境。

她强调,实施出境限制并不是要剥夺任何人的移动权利,而是要纳税人遵守税法以及确保国家收税不被耽误,并培养有责任感的纳税人。

她说,国内多个机构和单位包括内陆税收局、大马皇家海关及破产局等,皆对向拖欠政府机构债务者采取行动,并向大马移民局列出黑名单限制他们出境。

“为了避免因拖欠政府税务而影响出国,税收局都会通过各种平台提醒纳税人出国前必须先检查税款欠缴和出境旅行限制的状态。纳税人可通过MyTax网页查询税款欠缴以及在马来西亚移民局网站上查询出境旅行限制状态,以便了解是否面对其他机构的出境限制。”

她说,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和75A 条文及1976年房地产收益税第 22 条文,税收局有权限制任何拖欠税款的个人或公司离开我国。

她表示,要是纳税人已经缴还所有欠款,应该主动与陆税收局联系,以便把他们的名字从出国黑名单中删除。

“纳税人在缴还欠款后受促保留收据,以便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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