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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登记局5中心印制
民众1天内获大马卡

努嘉兹兰(右二)在罗吉雅(右)及查马里(左二)陪同下,移交印制好的大马卡,给快邮服务的邮差。

(新山8日讯)柔州国民登记局大马卡印制中心从2011年开始先后启用,目前共有5个中心,供民众在1至5个工作天内,申请或更换大马卡。

上述大马卡印制中心,分别设在柔州内政部大厦、新山大城市广场内的柔佛城市转型中心(UTC),和居銮、峇株巴辖、哥打丁宜的国民登记局办事处。



民众在这5个办事处申请或更换大马卡,只需一个工作天就能获得大马卡,若在中心以外的地区申请或更换大马卡者,需等候5个工作天。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努嘉兹兰今午受邀为设在柔州内政部大厦的大马卡印制中心主持开幕,以及颁发大马卡仪式。出席者包括全国国民登记局总监(行政组)查马里。

中心外地区 需等5工作天

柔州国民登记局主任罗吉雅致词指出,除了柔佛城市转型中心的大马卡印制中心外,另外4个印制中心也得负责印制州内其他县或副县的大马卡。

她说,其中,柔州国民登记局总部印制中心负责印制来自古来、古来乡村转型中心及巴西古当申请者的大马卡。



“至于哥打丁宜的印制中心,则印制来自本纳哇新镇、笨珍及丰盛港的大马卡。”

另外,居銮的印制中心印制来自新邦令金及永平申请者的大马卡,峇株巴辖的中心印制来自昔加末、拉美士及龙引的大马卡。

“麻坡、巴莪及东甲的大马卡,则交给马六甲的印制中心印制。”

罗吉雅提到,在5个中心以外的地区申请或更换大马卡者,需等候5个工作天,而印制好的大马卡将通过大马邮政公司的快邮服务,送交至相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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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呈假资料为养女办大马卡 女秘书认罪罚3500 

(马六甲26日讯)女秘书谎称12岁养女为亲生女儿,去年为养女办理大马卡时遭揭发当初在申报养女的报生纸时使用假资料,今日在法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500令吉。

根据控状,37岁的被告许晓荃(译音)被控于去年6月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甲市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为12岁的养女首次申请大马卡时提呈假资料,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b)条文。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推事凯茹妮莎面前俯首认罪,她也承认女童并非其亲生女儿。

凯茹妮莎因此判罚被告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6个月。

根据案情,在巴生工作的被告在案发时携带养女到甲城市转型中心的国民登记局申请大马卡,柜台服务官员因母女二人并不相像而发现端倪,执法及调查组员于是向女子录取口供,进而拆穿两人并非亲母女。

当时,被告承认女童非亲生女儿,也承认于2011年6月在巴生国民登记局申请报生纸时,提供假资料。

而根据脱氧核糖核酸检验测试,已证实被告与女童非亲子关系。

据悉,被告未婚,由于当年有人欲送出女婴,她便到巴生私人生产诊疗所索取文件,然后再到国民登记局以“亲生母亲”的身分,为养女申请报生纸。

然而,被告并未掌握女童亲生父母的资料,该生产诊疗所的生产记录,则已在早年的大水灾事故中全被摧毁。

本案主控官为甲州国民登记局的莫哈末阿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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