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欺诈逃税
超过6年也可被对付

(吉隆坡8日讯)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沙宾沙米达强调,任何涉嫌欺诈、逃税的案件,即使事情发生已超过6年时间,内陆税收局仍有权仍展开调查及采取行动。

沙宾说,若一些公司的情况不列入以上的情况,则只有6年的年限。



针对业界有人指过去有些案件属于各方诠释不同等情况,他解释说,若有关案件被内陆税收局认定是侵略型税务规划(Perancangan Cukai Agresif),就会被当局视为涉嫌逃税的案件。

他在出席内陆税收局与媒体开斋宴时,呼吁目前正接受审计的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若有出现侵略性的税务规划,应当自首,避免遭采取严厉的对付行动。

“现在我们审计的大多是投资控股公司。一些个案是发生合并和并购等情况,他们针对本身的贷款并没有进行利息限制,而出现额外的利息索取,来降低所需要缴纳的税务。”

他呼吁那些有进行侵略型税务规划的企业,若还没有被审计或是正在被调查,应选择自首。

询及追税行动的结果,沙宾指本身没有相关资料在身边,但有关资料将会于下周在柔佛州举行的一项活动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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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入申报商品中 玻关税局起10万逃税品

(加央21日讯)邻国运输司机企图鱼目混珠,将无申报商品混在申报商品中,将泰国商品如斑马牌餐具带入我国供应本地市场,惟依然遭关税局官员查获,并起获总值逾10万令吉的逃税商品。

玻州关税局主任依斯迈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说,执法员于2月28日中午12时在巴东勿刹关卡的商务进口通道(UDJR),检查一辆由37岁外籍男子驾驶的邻国货柜车时,查获装有618个斑马牌锅与1万6992个汤匙的黑盒,这批商品价值约5万5846令吉80仙,逃税额达1万4799令吉40仙。

“此外,货柜车也载有其他申报商品,包括汽车零件及塑料饮料容器。”

2外籍男走私被捕

他说,该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3(1)(e)条文下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较后,外籍男子以1500令吉获保释外出。

依斯迈说,执法员于3月12日下午3时在巴东勿刹关卡的商务通道,检查2名40岁与53岁的外籍男子驾驶的2辆皮卡车时,在其中1辆皮卡车内,发现装有外国香水、胶原、精华液及空气清新剂,价值约5万1360令吉,逃税额达2568令吉。这2辆皮卡车各载有其他申报商品包括衣服。

他说,40岁外籍男子以3000令吉获关税局保释外出,另一人则获释放。

他说,此案在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e)条文下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充公物品价格的10倍或5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以及不超过充公物品价格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这批被充公的香水等,其成分也没获得国家药剂监管局(NPRA)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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