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少年遭警员击毙案
上诉庭减家属30万赔偿

阿米努逝世时年仅15。

(布城3日讯)上诉庭昨日维持高庭宣判一名警员击毙15岁少年阿米努拉昔的“行为不正当”裁决,在这同时,也把死者家属所能获得的赔偿额从41万4800令吉减至11万4800令吉。

莎阿南高庭在去年3月宣判,阿米努的母亲诺希雅和大姐诺阿祖拉可获41万4800令吉的赔偿。



以拿督莫哈末扎瓦维为首的三司,批准仄纳因苏比伍长、莎阿南警区主任、雪州前总警长丹斯里卡立(现为警察总长),以及大马政府所提出的部分上诉。

莫哈末扎瓦维驳回他们须对此事负上法律责任,所提出的上诉,但批准减低赔偿额。

他维持高庭所宣判,支付5万令吉堂费给阿米努家属,至于上诉庭阶段的堂费,则分文未获。

维持“行为不当”裁决

他在裁决时说,有证据支持仄纳因开枪致命,导致阿米努死亡的结论。



他说,上诉庭同意高庭的结论,也就是仄纳因并没有如此行事的正当理由。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王南吉和拿督阿斯马比。

莫哈末扎瓦将一般赔偿由15万令吉减至10万令吉,以及维持1万令吉的丧亲赔偿,以及4800令吉的丧礼费用。

他撤销15万令吉的公职人员失当行为赔偿,以及10万令吉的加重和惩戒性赔偿。

他说,法庭不认同政府的说词,也就是阿米努有过失责任,以及家属要求抚养赔偿并不合理,因为没有证据显示,死者母亲靠他生活。

68岁的诺希雅和47岁的诺阿祖拉,针对阿米努之死起诉警方和政府索赔。

她们指出,由于仄纳因的疏忽,导致死者头部出现枪伤。

在2010年4月26日凌晨2时,警方开车追逐一辆轿车,阿米努在这过程中遭击毙。

54岁的仄纳因被控致死阿米努,但随后获高庭宣判他无罪释放,上诉庭也维持这一裁决。

家属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在庭外告诉记者,其当事人感到高兴,以及得到公道,但他将先研究法庭的判词,过后才决定是否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高级联邦律师诺玛丝杜拉代表警方和政府,仄纳因的律师是祖基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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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结2同伙搜刮26万财物 5黑警抢中国商人落网

(吉隆坡9日讯)中国商人报案指遭自称为警员的匪徒抢走26万令吉财物,警方查案后已逮捕涉案的7名嫌犯,其中5人为警员。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指出,另外2名涉案嫌犯是1名前警员及1名公众,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395(结伙抢劫)及170(冒充公务员)条文调查此案。

“落网的7名嫌犯年龄介于28岁至41岁,5人是警员、一人是前警员,另一人则是普通公众。”

鲁斯迪今日发文告说,一名中国商人于日前向警方投报,指自己遭自称是警察的匪徒抢走一只手表和一笔现金,总损失额达26万令吉。

“警方展开调查后,先于前晚11时50分逮捕3名男子归案,然后再根据落网嫌犯的引导逮捕另外4名男子。”

他说,在7名嫌犯中,5人被延扣4天助查至本月11日,另外2人则是延扣4天助查至本月12日。

他强调,警方一定会秉公处理,严惩犯罪警察,绝对不会姑息养奸,或包庇任何人。

对此,“鲁斯迪也促请公众切勿对本案作出任何揣测,以免影响警方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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