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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冬工余体育俱乐部
赢官司保产业拥有权

文冬工余体育俱乐部三层会所市价超过150万令吉。

(文冬1日讯)文冬工余体育俱乐部产业拥有权官司,由于作为某私人公司的上诉一方于昨日在布城上诉庭开庭时没有律师代辩和递交文件,三司决定取消该公司上诉,并谕令维持淡马鲁高庭于去年4月15日的判决,即位于文冬崔贤街门牌P55号的三层楼建筑物产业归文冬工余体育俱乐部拥有,败方需交出产业拥有权以及负责吉堂费两万令。

布城上诉庭周三维持淡马鲁高庭判决文冬工余体育俱乐部产业拥有权归该部所有。左起财政何金水、陈桂佑、律师陈颖陆、陈枨魁、理事陈玉宋及覃民坚。

上诉方律师宣布退案



这起案件的三司为罗哈娜、阿马地及阿都拉曼。工余是聘请陈颖陆律师代辩。

该部主席陈桂佑今午偕同副主席顾亚九、秘书陈枨魁、理事覃民坚等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说,工余体育俱乐部是于2015年聘请律师向有关公司索取该建筑物的拥有权,辗转两年,在去年4月15日工余胜诉,败方不服提出上诉,案件于今年2月23日首次在布城上诉庭开庭审理,但对方律师却在庭上宣布退出此案,也没有递交上诉文件。

“在4月3日,有关公司的其中一名股东在庭上表态不愿再上诉,结果法官定5月16日为最后上诉期限,不过,在当天诉方也没有现身。我要求上诉庭定于5月31日定夺。”

陈桂佑认为此案已告一段落,虽然法律上对方仍可上诉联邦法院,但必须经过严谨的程序。

他指出,工余体育俱乐部建筑物目前市价超过150万令吉,由于理事会同仁年事已高,经过多年的官司纠缠,感觉上已力不从心,加上该产业仍欠银行30万令吉房贷,因此官司最终虽然胜诉,但未来也没有什么宏图大计,只希望楼下铺位由外人以若干年限承包,以解决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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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冬工余体育俱乐部
官司胜诉取回产业主权

文冬工余体育俱乐部官司胜诉,理事适逢重阳祭祖,同申庆贺。前排中为陈桂佑。

(文冬1日讯)文冬工余体育俱乐部与私人公司之间纠缠多年的官司诉讼终了结,高庭于今年5月宣判物归原主,工余理事同仁与会员等前日上午踊跃出席参与重阳节祭祖仪式后,在龙凤酒家聚餐交流,同申庆贺。

该部主席陈桂佑指出,他是在2007年接任主席职位,当时因为该私人公司无法缴付会馆拖欠银行的贷款,而与新届领导层立约要交回给工余,但在6年后,当工余领导层欲办理产业转名手续时,对方竟然违反承诺,拒绝签署转让权。



他也严厉谴责不法之徒利用会馆组织职责蒙骗会员,不但私吞公款,更想强夺会产占为己有,令人发指。

他感谢理事为了会馆的前途,到处奔走,包括上书彭亨工商总会(彭总)和马来西亚工商总会(马总),希望获得协助解决,岂知一切徒然,最后只有诉诸法律行动,和对方周旋到底。

“幸亏皇天不负有心人,正义终得伸张,淡马鲁高庭在今年 5月杪宣判物归原主,答辩人不服上诉到布城的上诉庭,但上诉庭维持原判,此案也告终结。”

 在两广义山总坟祭拜仪式上,也禀告先烈义兄考妣,希望他们在天之灵庇佑文冬工余体育俱乐部继续茁壮大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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