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30岁中学女教师
睡了13岁男学生

江苏常州市人民法院裁定女教师黄某猥亵儿童罪名成立。

(常州1日讯)中国江苏常州市一名30岁左右的离婚中学女教师,多次与年仅13岁的男学生发生性关系,地点包括女教师的家中和宾馆,由于男童成绩下降、夜不归宿,家长感觉有异,从其微信聊天记录中揭发这段不伦孽缘。

事件曝光后,这名女教师被捕,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刑3年。这可能是中国首宗公开的女教师猥亵男童案。



多次发生性关系

涉案的女教师黄某,是常州市金坛区一中学的教师,2013年时担任受害人王某(男,2001年生)所在的中一班主任。

2014年初,黄某在帮助王某辅导学习时,两人第一次发生了关系。从当年的3月至8月间,两人在黄某家中、宾馆等地多次发生性关系。

不过,黄某不构成强奸罪,而以猥亵儿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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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贩婴无罪甫获释 退休女教师被控洗黑钱

(槟城13日讯)一名早前涉嫌贩卖女婴,并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下被控,但获无罪释放的退休女教师,今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法令(AMLATFPUAA)第4(1)(b)条文下被控。

62岁的被告嘉玛丽雅,今早被带上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她被指于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某家酒店收取1万2000令吉的非法收入,因此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法令(AMLATFPUAA 2001)第4(1)(b)条文下被控。

被告不认罪,推事马兹里准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条件是必须在每月1日到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完结,并交出护照,以及不得骚扰任何与此案相关的人士;此案将于明年1月13日过堂。

根据警方的资料,被告是于去年从一名印尼女子处领养一名女婴,之后再于脸书群组“Group Pencarian Anak Angkat”,向希望领养子女的夫妇打广告。

她也被指在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某家酒店大厅,以1万2000令吉的价格把女婴卖给登嘉楼一对想收养婴儿的夫妇。

嘉玛丽雅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尤索夫指出,其当事人曾于今年1月,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下被控,并于今年11月17日被判无罪释放。

“证人否认给钱买婴儿,认为只是领养婴儿,因此法庭认为案件无法成立,我当事人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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