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聘用外籍人士的迷思/江振鸿

前阵子槟城威省市政局宣布禁止辖下巴剎及饮食中心的本地小贩业者,聘用外籍劳工及永久居民包括本地人外籍配偶的政策,引起了业者不少反弹后,该局日前终于修正有关政策,即允许业者聘用外籍劳工和永久居民员工,但必须符合一些特定条件,包括必须是持有移民局所发出的合法工作准证及必须遵守卫生条例,包括注射疫苗、上食物管理课程等。

之前直接禁止业者聘用外籍劳工及永久居民的政策固然有矫枉过正之处,然而一些民众和业者对这项政策的反应却也引起了我的一些迷思:



对外籍人士厚此薄彼

第一,说到聘用外籍人士,大家都有负面的第一反应,那就是这些外籍人士都是來自第三世界不发达的国家如孟加拉,印尼,緬甸,尼泊尔等的外劳,並对这些外籍人士聚落的地方如小孟加拉或小緬甸感到反感。但如果一些來自日本及韩国的外籍人士(或永久居民)在一些公共巴刹或饮食中心营业售卖日本及韩国小食摊,或在一个社区经营餐馆和售卖日本及韩国货品的商店,並把那些地方形成了日本及韩国外籍人士聚落的小日本小韩国,不知大家是否会对这些小日本小韩国感到反感?

别忘了百年前,世界各地华人聚落的地方即唐人街正是由以上方式成形的。

第二,每当报章公布外劳相关的数据时,很多人士就会站出来发表外劳泛滥成灾问题云云的言论。一些别有居心的人士甚至鼓吹这是执政党要巩固政权(给予外劳公民及投票权) 的一个阴谋论。去年当政府宣布要引进一百五十万名孟加拉国外劳时所引起的反弹就是一个例子。

然而在同一时间我们却听常常听到不少业者投诉无法聘用外劳的问题,一些业者甚至质疑政府是否有意为难(不允许聘用外劳)一些华人为主的行业?



当中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

各行业严重依赖外劳

第三,如今大马各行各业都严重依赖外劳,在一些需劳力密集的行业如制造,种植和建筑业尙情有可原,但一些行业如饮食业和小贩究竟是否真的需要外劳?为何一些发达高收入及劳动力也不足的国家如日本,台湾和香港等地的饮食业和小贩也没到了非外劳不可的地步?

我国的这些饮食业和小贩业者是否轻易地视聘用外劳为解决人手短缺问题的唯一方案,而不去花心思考虑其他的方案或亲力亲为?

我曾经光顾一间华人咖啡店,咖啡店老板本身在柜台观看电视(人手短缺还能在咖啡店最繁忙的午餐时间优闲地看电视?),任由所聘用的外劳担任侍者的工作,结果在点饮料时我和那个外劳侍者鸡同鸭讲了半天,他还是无法明白我要的饮料,最后令我反感的马上离开那间咖啡店。

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深思的问题。

反应

 

言论

PADU是否多此一举?/江振鸿

PADU系统,似乎多此一举。

首先,因为PADU系统的目的,是为了鉴定相关民众是否符合获得目标式补贴的资格。如果以普通正常人的思维度之,在输入收入资料的那一块,恐怕只会少不会多,或至少与申报所得税的收入相同(以避免税收局因为收入资料的不符合,而找上门来)。

所以,民众的收入资料,国家内陆税收局恐怕已是齐全,只要PADU系统能与内陆税收局的数据库连线,所有有申报所得税的民众的收入资料,一览无遗。

第二,此PADU系统也需相关民众输入其所负担的人数。

这点意义很重大,因为同样的收入,如果负担的人数不一样,其可支配收入也将不一样。如果有关当局是以扣除负担人数后的可支配收入来决定是否获得目标式补贴的资格,可也无形中,鼓励我国的生育率,因为这个补贴将是长期性的,不似一些华团那一次性的所谓生育率奖励。

而就如上述收入资料的例子,只要PADU系统能与国民登记局的数据库连线,所有相关民众的孩子乃至父母的这些资料,也将一览无遗。

补贴资格是否公平?

此外,PADU系统也需输入相关民众目前的保险及银行,包括车房和个人贷款的每月偿还负担数(Commitment)。

虽然政府尚未公布这项目标式补贴资格的计算方式,但是如果其计算方式是以收入扣除所有这些车房和个人贷款偿还负担数额后的可支配收入,来决定是否获得目标式补贴的资格,这则无法令人苟同。

因为同样的收入,有能力买车买房的人,比起没有买车买房且被迫租房帮屋主偿还房贷的人,更易获得针对式补贴的资格,是否公平?

同样的收入,那些买大车大房(车房贷偿还负担数额较高)的人,比起只买可负担的车子及房屋的人(车房贷偿还负担数额较低)更易获得针对式补贴的资格,是否公道?

而同样的收入,那些理财能力低下,所以得申请个人贷款来偿还因过度花费而造成的债务的人士,却比起因为善于理财,所以无债一身轻的人士更易获得针对式补贴的资格,这又是不是对于鼓励人民精明理财的目标,背道而驰?

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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